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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互联网金融需要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来监管

发布时间:2016-06-07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网络

日前,“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深圳论坛”在深圳召开。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会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黄震在演讲时表示,应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生态链,推动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用互联网的思维和互联网的技术来进行监管。

以下为文字实录:

黄震:大家下午好!

尊敬的曹教授、张总、刘院长,各位媒体的朋友和各位同学们、嘉宾们,非常荣幸能够到改革之城、创新之城、希望之城——深圳,跟大家一起来分享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中的一些问题。

我们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刚刚在北国开过,在美丽的北大燕园里边。我们定位掘金“十三五”需要考虑的新理念、新动能与新金融,我们用长时段、大历史这样的观点来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不仅仅盯着某一个时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来看互联网金融。

我今天跟大家分享的主题,因为深圳这个地方是创新之地,所以我认为应该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生态链,推动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记得20多年前,我来深圳《龙岗报》实习了一年,那时候那是一片黄土飞扬的地方,但是我们都知道这是一片改革的热土,我们相信它有未来,所以我们义无反顾地扑到这片黄土地上,虽然它很脏。

经过20年持续创新,深圳不仅引领了中国的创新,而且站到了世界创新的前沿。20年弹指一挥间,今天我们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了几年了?如果说2003年默默无闻地过去,已经有人在开始布局这些事,今天我们要明确发展它也不过两三年的时间。为什么不可以放开长时段来思考,用十年作为基本的观测时间段,用持续发展的心态来看互联网金融呢?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是从技术创新开始的,接下来有产品的创新,有平台的创新,有组织的创新,有市场的创新,现在大家知道到了什么时候?需要有制度的创新、有监管的创新的时候了。所以创新的脚步不能停!

当前,我们互联网金融发展遇到了一些困境,发生了一些问题,甚至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等等这些问题都有。这些问题一开始就有,这是因为创新不足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创新带来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做出准确的判断!过去的两到三年时间里边,我们把它定位为互联网金融的“观察期”,观察期是什么意思?因为这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它的生命力,这个产品的寿命周期有多长。我们也无法准确判断它的风险点在哪里,所以我们需要有耐心地进行观察,了解它、呵护它、培育它,然后让它逐渐有一个完整的寿命周期的展现。即使有风险也要让它充分地爆发,这才能认清楚这个新生事物将会走向何方。

反思起来,过去的这三年,我们一度把互联网金融过分神圣化,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跟互联网金融挂起钩来。比如说我们把“中国梦”跟互联网金融挂起钩来,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把我们的金融民主化,把我们的供给侧改革等等全部连起来。这些事物确实都密切相关,但是我们要平和、理性、中立地进行研判。同时,在当前,我又看到一部分把一切不好的事物和互联网金融结合起来,出现了互联网金融的妖魔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认为互联网金融就是非法集资,就是胡作非为,就是金融诈骗等等这种言论也存在。甚至还有经济学家认为互联网+金融这种实验已经失败,这些说法都已经出现了。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你就能断定他没有出息了,或者他一定会死掉?这些说法有些过于轻率。

我今天要提出的是创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一链连着一链地发展的,所以过去我们可以看到的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创新驱动之下,进而到了产品创新,进入市场层面,有了营销的创新等等,已经走过了三、四个层面,这个过程我亲自参与其中。我特别推动了两件事:互联网金融从技术创新层面冒出来,变成了市场层面的产品创新之后,我密切注意到了它,然后推动它变成学术层面的创新,提炼了“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进行推广,所以我们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办了互联网金融杂志,举办了互联网金融全球峰会进行研判,这是互联网金融需要学术创新加以跟进、研究的。同时我还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社会创新,因为互联网金融既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了社会影响,那么在社会层面,我们倡导成立互联网金融的行业性组织,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千人会这种俱乐部,推动发起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有深圳市的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等我都参与其中,推动发展成立和创造。

我认为既然它有社会的问题,那么我们就用社会的方法来推动和改变它,用社会创新的方法来解决可能存在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在中国当前出现了一个市场和政府的二分和对立的情况下,常常向着一个“市场一放就乱,政府一管就死”这样一个二元的困境之中,所以需要有第三方的角色进来,那就是社会组织。推动创新作为第三部门来解决这中间的问题,如何形成信息的传导、冲击的缓冲、风险的隔离这样一种机制出来,所以我提出软法治理的理念,推动互联网金融社会创新实施软法治理,然后进行柔性监管。我们的互联网金融需要有社会创新,来推动新机制、新理念,互联网金融过去的发展,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创新链在一步步延伸,延伸到制度创新环节出了问题。

现在供给侧改革需要制度供给跟进,没有制度的供给,我们用旧的制度来管新生事物一定会出问题的,当前主要的问题就在这里。

怎么样破解这个困境?我曾经提出十六个字的设想:“软法先行,硬法托底,刚柔相济,混合为治”,这种用互联网金融思维来破解互联网金融的问题,运用互联网金融的路径来解决互联网金融的瓶颈。所以我们当前制度创新需要用互联网金融思维来思考,这里面的规则如何形成,如何让我们的制度能跟上创新的脚步,让监管能跟上创新的脚步。

所以在2014年的时候,人民日报约我写了一篇稿子,《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大潮》。这不仅是说普通老百姓要跟上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大潮,也更意味着政府、监管部门要跟上创新的监管大潮。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现在要推进创新的生态链,继续往前。当前不是创新多了,而是创新不足!不是创新过了,而是创新还很单薄。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家可以看到,虽然说某类机构有上千家所谓的平台,但是基本上是同质化的竞争,没有独到的技术,没有形成它的知识产权的“护城河”,这类问题特别严重。

造成今天这样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反思,我们的创新为什么止步?除了刚才我们说的创新还要继续推进之外,继续看一下我们的创新基础还是有问题的。

首先,是金融从哪里开始?从金融需求开始,我们的老百姓的金融需求现在空前地旺盛,中国现在居民储蓄已经超过了百万亿,而银行提供的理财已经超过28万亿,大量的其它的资金呢?在银行里面形成一个资金堰塞湖,老百姓知道存在银行是负利息,所以需要投资理财保值增值,这些问题谁来给他们提供服务?这些问题到现在都没有很好地解决。我身边的朋友、亲戚经常问我,有没有合适的理财产品或者投资机会介绍给他,我也没有。在这样一个巨大的需求的驱动下,必然需要有金融创新来提供金融服务,这就是供给侧改革。当前新的需求已经发生了,但是我们的供给没有跟上,我们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等服务于那些高大上的“二八定律”当中的20%的人群,80%没有人愿意给他们提供服务,所以过去我们喊了十多年的普惠金融没有动静,直到互联网金融这条“鲶鱼”出现之后,普惠金融才有可能出现转机。如何针对我们的金融需求来研发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这是一个现实的当务之急,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我们的金融消费者,一下从普通的消费者变成金融的消费者,金融需求像穿衣吃饭一样变成普通的需求以后,可是我们并不知道金融为何物,缺乏金融的常识,甚至只是一味地追求所谓的高额的收益,造成了一次又一次的陷入钓鱼的困境,罗伯特希勒有一本书《钓鱼》,这些金融诈骗这设计一个又一个骗局钓我们中国的鱼。所以全世界都知道中国”钱多、人傻、快来”,我们的金融消费者们就是这样的傻瓜,等待别人来钓你的鱼,这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所以中国现在急需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没有这个作为基础,我们所有的金融创新就建立在沙滩之上,我们就会培养一批又一批的“金融义和团”,他们只去追求所谓的高额收益,不考虑风险,他们只管自己能够挣到钱,不考虑这个风险需要自己需要负责的这部分责任是什么。现在我们的金融常识的教育和金融启蒙的教育亟待开展,我们金融消费者的立法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出现这么多的非法集资、群体性事件、上访等等就是这样造成的。所以用创新的方法来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而不能用传统的大学办学普及金融常识和教育,也不能简单地讲让金融普及进小学课堂的方法,互联网金融时代要用互联网的思维解决。我相信网络APP,每一个经营者都能出现和预设一个金融的环节,让他们真正有金融常识、理性判断能力和有担当责任精神的金融消费者,这是第二条。

第三条,我们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全部是以从美国引来技术为荣,对标所谓美国技术,然后搬到中国来用。但现在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中国不是简单的来对标美国,过去我们说美国的技术+中国的市场成为一个标配,但今天我们很多技术可能需要自己独立研发,形成解决中国人的问题和中国人的需求的这种定制化的特有技术和专有技术。

互联网金融既然前面冠以“互联网”,那么必须以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属于、物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等等,但是坦率地说,我这十年来几乎天天泡在企业里边,这些技术都还离我们很远,中国没有真正的大数据技术,没有真正的物联网技术,这些都还是在喊概念、喊口号。如果这些技术真正能落到我们的产品和营销中间去,那么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需要我们有真正的技术、创新作为基础来驱动我们的金融创新,才不致于包装,借概念炒概念等情况。现在我们和西方用一个对标的词,西方叫做Fin-tech,以开发自己独有技术为荣,它耻于与人相重,而我们中国人都说你看我这个技术和谁谁是一样的,我每次听到这样的话心里都是一声哀叹,所以还是创新不足。

怎么样认识当前的一些问题?比如说某租宝的事件,我已经总结了三个公式:

第一个公式:互联网+非法集资不等于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还是非法集资,不管你放到哪个环境中间,不管你针对哪个人群,符合非法集资的这些法律规定的,你触犯了这个底线就是非法集资。所以不管你披着互联网的外衣还是披着民间金融的外衣,那都是非法集资。

第二个公式:互联网+金融诈骗不等于互联网金融,金融诈骗就是金融诈骗,不管你戴着哪一定帽子,不管是叫区块链金融也好,还是叫物联网金融,你的本质是想攫取别人的资金变成自己的资金去非法挥霍,这背后就是诈骗。真正是合法的基于法律之上来设计的新的交易模式,在新技术驱动下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模式、创新经营平台等等就是金融创新。

第三个公式:互联网+金融创新才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当前,我们在这些创新辨识的能力上是有不足的。比如说我三年之前就一再提醒说P2P这种技术是互联网的专有名词,基于互联网的技术才有P2P借贷,居然有人相信线下P2P,那就是缺乏基本的常识和基本的技术支持。

P2P借贷就是让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对接资金。那么如果平台在中间接收了所谓的“投资款”,那就是非法集资,没有把资金直接匹配到借款人那里去。所以这些很容易辨识的现象,居然蔓延开来,造成大规模的非法集资。这是值得我们去反思的,他们是骗子,或者是违法行为,他们的行为怎么样才能够更早地被发现,更早地被打击和遏制呢?我认为也要靠创新,所以我们要运用新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的技术等等,及时尽早监测到,是运用大数据的监测系统、预警系统才可能把这些现象发掘出来,更不能等到这些受害人上街、上访才去处理。

当前,我们国际上也遇到了面对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一系列风险和挑战,全球都在思考怎么样来进行规范化,西方提出了一个术语:监管沙盒,sandbox,这就是用一个技术思路解决监管的问题,和我提出的软法治理、柔性监管是同一个逻辑。所以要继续沿着创新的思路,推动我们的互联网金融各个层面的创新生态链的进一步完善,才可能打击和遏制非法集资现象,更多地采用,监测、评估、预警等等这些柔性的手段,来对其中的风险予以揭示、予以披露,而不是等到事后再加以运动式的、大规模的整治。

所以互联网金融需要用互联网的思维和互联网的技术来进行监管。

这个制度创新从哪里来?过去我们立法往往呼吁由全国人大来立法,由我们的意愿法院法官发现规则。但实际上今天技术创新带来的规则的挑战已经让立法权到底从哪里作为起点应该有一个重新的思考和重新的定义。往往是技术创新的人掌握规则的制定权,那就是他的流程、标准怎么制定。因为任何一种游戏和产品开发出来的同时,它必须要制定产品的规则、产品的流程、产品的标准等等。所以要把这些作为立法的基础,我把它称为软法,从企业的标准开始,上升到行业的标准,上升到地方标准等等,这些是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上升为未来的立法规范的重要的基础。

总之,今天我们在充满创新和活力的城市来思考创新的问题,我认为互联网金融走出困境唯一的出路是持续创新,完善我们的创新的生态链,才能够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正如有句古话:“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我们古老的中华民族为什么能够一次又一次地迈过各种坎坷?就是因为不断地创新,同样,我们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如何才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呢?唯有创新,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