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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第二轮清查将至

发布时间:2016-06-17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6月8日上海证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辖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就五大重点整治内容展开自查,并在7月1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上交自查报告。《通知》明确列出6项为非法活动,其中3项与P2P有关。《通知》指出,期货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P2P平台销售项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购买方,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放到P2P平台进行份额拆分销售,为非法活动;期货公司子公司设立P2P网贷平台,或者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参股设立P2P网贷平台,为非法活动。

虽然此次《通知》由上海发起,但极有可能是全国互联网金融清查第二轮的前兆。

这应该可以从4月底的那场“风暴”中找到信号。

4月底,为遏制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国务院决定重拳出击,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并由央行牵头联合多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整治方案,成立了结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

当时的监管要求是,这次整治按照“谁家孩子谁抱走”的原则,共有七个分项整治子方案,涉及多个部委,其中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分别发布网络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互联网保险等领域的专项整治细则,并确定了分阶段时间表: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7月底,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清理整顿方案,同时各部门、各地区分别对各自牵头区域开展清查;第二阶段,从8月到11月底,将实施清理整顿,同时工作小组和各地区分别组织自查;第三阶段,从12月底到2017年3月份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总体报告,并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

然而,可以看到的是,随后各种形式新颖的骗局、跑路、奇葩兑付方式层出不穷。在社会上掀起一次次舆论漩涡,一次次刺痛监管部门的神经,监管部门又岂能无动于衷?

P2P网贷行业作为风险高发频发领域,无疑将是此次运动的主要对象之一;所不同的是这次整治的重点和突破口可能侧重新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例如,第一阶段可能是非法集资为主,第二阶段可能会在形式上厘清界限。

笔者认为,尽管运动式的整治并非理想的监管方式,甚至也并非管理层的本意。但是,对于乱象丛生的P2P网贷行业,确实已经到了需要快刀斩乱麻的时候,唯有通过重拳出击,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整治,方可遏制如病毒蔓延式的诈骗跑路事件。

当然,在监管理念上监管层也应适度调整,强化行为监管理念,即按照各行为主体所涉及的互联网金融行为实施监管。走出传统的、固有的机构监管思维定式,由机构监管模式向行为监管模式转变。

这也许是上海证监局棋先一招的题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