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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可进行预警性监管

发布时间:2016-08-01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南方日报

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之下,如何控制P2P网络借贷风险成为业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第六届上海新金融年会暨第三届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业内人士和专家就P2P网络借贷风险的防范及监管各抒己见。专家提醒,P2P风险防范不仅是监管机构和从业机构的职责,投资者也应充分理解风险和责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张承惠表示,我国对P2P监管的难点在于监管面很广,P2P平台经过前几年的爆发增长,虽不断有问题平台关闭,但存量和增量依旧可观。

张承惠建议,监管部门可将不同层次的主体结合起来,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架构,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率先推行功能监管,取代现有的分业监管。此外,应建立区域性的预警性监管,“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把快要冒烟、起火的苗头抓住,而不是地方金融办盯着每个机构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的监管。”张承惠说。

目前,金融行业内的银行、期货业务、基金等领域都有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业内人士猜测,未来可能也将推出互联网金融行业高管的从业考试,进一步进行行业规范。“我认为,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都应该有门槛。互联网金融的门槛和银行不一样,银行是硬门槛,资本金10亿等;互联网金融更多应该是软门槛,风险管理能力、对互联网技术的了解程度等。我觉得很有可能对高管或者是主要骨干进行从业资格考试。”张承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