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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众筹三大玩法:撮合型规模占九成 自营型和综合型相对小众

发布时间:2016-08-30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零壹财经

前文已从车辆使用目的和汽车属性两个角度阐述并比较了汽车众筹的几种模式,本文将从平台特点角度出发对汽车众筹做一些梳理。


1.模式分类


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共有11家(不包括问题平台。)汽车众筹平台上线运营,其中撮合型有9家,自营型和综合型各1家,率先进入行业的平台以撮合型为主。2016年以后,汽车众筹行业热度骤增,平台上线速度加快,截至2016年7月底,正常运营的平台有45家,撮合型、自营型和综合型分别有32家、11家和2家。各类型平台及其特点如表1所示:


表1:从汽车属性划分的三大汽车众筹模式


2.撮合型平台


撮合型平台是最早出现的类型,也是目前的主流。据零壹研究院数据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7月底,撮合型平台在数量上占到71%的比重,累计筹资额在35亿元左右,占行业整体的87%。


撮合型平台的业务依赖于合作车商,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目前单个平台的签约车商多在2-5家之间,个别上线较早、规模较大的平台达到数十家。平台一般不介入具体交易环节,但在项目上线审核、销售决策以及收益分配环节有所参与(主要为了控制风险),具体如下:


1)上线审核


车商提交项目信息(主要是车辆属性)至平台风控部门,后者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重点在于汽车质量、市场价格和销售难度等方面,审核通过后项目方可上线开始众筹。


2)销售决策


当有意向购买者报价后,车商将此报价提交给平台,由平台组织相应项目的投资人发起投票,一般人数在50%以上或是所持份额2/3以上的投资人同意出售则车辆正式进入销售阶段。这个环节中,平台承担的主要工作是信息统计及指令发送。


3)收益分配


车辆销售给下级经销商或最终用户后,正式进入利润分配环节。撮合型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利润分成,平台抽取一定的销售利润或租赁收益(一般为20%-30%),八成以上的撮合型平台采用此种利润分配方式;二是交易佣金,在项目众筹成功的前提下,按众筹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具体根据车商资质等因素动态调整)。无论哪种方式,平台的收益根本来源于车辆销售/租赁收入,区别只在计算方式不同。


撮合型平台提供的项目一般较多,投资人的选择范围更广,投资风险主要来自车商及平台的道德风险、车辆质量及销售风险等等。


3.自营型平台


最早的自营型汽车众筹平台(聚创金融)上线于2015年12月,截至2016年7月末,自营型平台共11家,累计筹资额4.2亿元左右,占行业整体的10.5%。仅2家自营平台筹资额超过1亿元,其余多在千万元级别。


自营型平台全程参与车源获取——项目提交——发起众筹——车辆销售/出租——利润分配的整个环节,需要承担更多市场风险。在车辆不能及时销售或租出的情况下,平台需进行回购,这无疑加重了自身的资金压力。


由于融资主体与平台的同一性,自营型平台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应对监管,汽车众筹属于互联网金融的一个细分领域,监管层对互金平台有一条“自融”红线;二是如何获取投资人的信任,获得持续稳定的资金端。


对投资人来说,自营型众筹首要风险依然来自车商(即平台)的道德风险,其次是受限于资金实力的回购风险。


4.综合型平台


最早的综合型汽车众筹平台是2015年4月正式运营的兴发米,截至2016年7月末,我们仅观察到到2家平台为综合型,累计筹资额8,600万元左右,完全属于小众类型。综合型平台的运营方一般在汽车领域具有多年经验,在互联网金融风生水起的背景下由线下转向线上,为扩大资产端,与车商合作。


资产渠道多样是综合型平台区别于撮合型和自营型的主要特点。平台众筹项目按资产来源分为两类:一类是撮合型业务,平台作为第三方只负责项目前期风控,中期辅助投资人进行售价决策,后期介入收益分配;自营业务部分,平台全程参与各个环节。


5.模式比较


撮合型平台通过与车商建立渠道合作的方式扩大资产端,对自有资本的要求较低,运营偏向营销、风控等方面,模式相对较轻,易复制扩张。但这种模式的缺陷是,由于利润在车商、平台和投资人三方之间进行分配,平台取得的单车利润相对更低,规模扩张是决定其能否持续盈利的主要因素。撮合型平台在车商渠道上的竞争非常激烈,多数撮合型众筹平台不披露合作车商也是顾虑到这种因素。


相对于撮合型,自营型平台偏向资产开发和销售业务,这类平台需要配备更多更专业化的员工,为避免回购风险,理论上平台需要更多资本金支撑(虽然从实际情况看并非如此)。自营型平台的优势是:1)在资产开发上的主动程度高,对汽车资产控制力强;2)由于只有两方参与收益分配环节,单车销售/租赁收益普遍较高。自营型平台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风险集中、业务过重,做起来相对吃力。整体来看,受制于业务水平、专业评估以及市场销售能力等,目前业内规模靠前的自营型平台寥寥无几。


综合型平台同时具有以上两类平台的特点,目前我们仅观察到两家平台属于这种类型,且其业务均以撮合为主。若平台与合作车商同处一个地区且在业务上无明显的差异,则平台与车商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竞争,多业务模式也会加重平台的运营压力(成本高、顾此失彼)我们观察到,部分平台(如中e财富)由早期的综合型转变为纯撮合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