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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专项整治旨在还互金健康的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6-10-21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网易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在我国蓬勃兴起、迅速发展的金融形态。毋庸置疑,互联网金融在促进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在为促进金融业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金融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将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主基调。

一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互联网金融行业应该紧紧的抓住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调整所产生的有效金融需求,促进网络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业务与场景的广泛结合,技术与流程的有机整合,有效的增加金融服务的供给规模、效率和质量,提高互联网金融供给对实体经济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避免过度的拉长资金链条和脱离实体经济空转。

二是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互联网金融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扩大金融服务辐射半径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为解决普惠金融方面的共性难题提供了一条可行路径。可以预见,在全球范围内将会加速形成一个数字普惠金融的新模式,抓住发展良机,将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是以合规审慎经营为前提。当前,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特别突出了问题导向、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等原则,其目的不是否定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更不是要把互联网金融一棒子打死,而是要通过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加快清理害群之马,有效的规范经营行为,还互联网金融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四是以提升风控能力为关键。当今时代,现代的网络空间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等影响,都远超出在传统金融的环境下。可以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好不好关键取决于风控做的好不好。我们应该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摒弃惟规模论、惟技术论、惟客户体验论等观念,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应该参照金融和信息科技企业的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等软硬件条件;应该与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五位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风险治理体系,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始终处于可管、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

五是以先进性技术为驱动。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时代的深入发展,“无网络不金融,无移动不金融”已成为现代金融业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谁能够更早、更好、更安全的掌握和运用先进网性技术,真正有效地解决当前金融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和短板谁就能在竞争中取胜,更多的获得技术创新的红利。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物联网、虚拟现实、量子通信、分布式等新的技术,对于提升效率、提高风控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是值得深入探讨和积极尝试的。

六是以开放共赢合作为基础。在公平、开放、联动、共享的数字化、信息化时代,封闭式、割据式的传统金融发展思路已经很难适应时代的要求,各类从业机构应该建立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供需主体有效互动的生态理念,注重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建设兼具包容性和竞争性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和产业链,通过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的优势互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有望实现“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