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贷系统/ P2P网贷平台利用股权转让圈钱 律师称属非法集资

P2P网贷平台利用股权转让圈钱 律师称属非法集资

发布时间:2014-03-26 分类:行业资讯

  有律师表示,如果向社会公众发售股权,确实属于非法集资,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

  ■本报见习记者 刘 琪

  在经历的去年年底的倒闭潮后,P2P网贷平台又迎来了年初的投标难。而在近期,一位投资者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现在虽然投不上普通标,但他却发现可以向多家P2P网贷平台的股权进行投资。

  此前本报曾独家报道,年初有多家网贷做起了“假倒闭”,实则借机低价收购投资者债券进行圈钱的买卖。而本该是链接起投资人与贷款人的第三方的P2P网贷平台,如今又玩起了转让股权给投资者的新花样,这背后到底打的是什么算盘呢?

  资金封闭期将长达一年

  北京的资深P2P网贷投资人张作云正面临一个选择,他所投资的P2P网贷平台“爱贷网”在2014年2月27日发出的公告中正式提出股权出让邀约,计划以每股3元的价格出让公司法人所持有股份中的2500000股,其占爱贷网总股本的25%。邀约中承诺所有认购者按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平台经营利润的年终分红,同时平台承诺首年每股分红回报最低标准0.6元以上,即年增长20%以上,经营利润分配不足以支付分红回报最低标准时由大股东出资补足最低标准。

  无独有偶,武汉的老P2P网贷平台“一起好”也在同一时期宣布募股,其公告声明本次申购拟招募268万股,股价为7.5元/股,共201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原始股出资300万元,占股86.66%,按照一起好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最初注册资本300万元来计算,此次募股后公司原股东的原始股增值幅度将近50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官网已经撤下该招股公告。

  事实上,P2P网贷平台出让股权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11年8月,365易贷就发起过股权转让计划,在2013年3月时又再次扩大股东人数;2013年1月,深圳的煜隆创投开始了第一轮增资扩股计划,当时仅仅用时4天时间就完成了1000万元的增资。

  面对众多P2P网贷平台来势汹汹的募股计划,张作云有自己的见解:“现在敢于提出增资扩股的都是有一定实力和人气的老平台,投资人对他们的认可度高,而且这些平台普遍利息水平都比较低,看起来相对安全。”但他同时也表示,“一旦认购成功,资金的封闭期长达一年,以P2P网贷行业的现状来看,一年之后是什么样子还很难说,这也是我迟迟没有决定是否入股的原因。”

  平台此举属于非法集资

  暂且不论投资者是否愿意去认购P2P网贷平台的股权,实际上P2P网贷平台发售股权这件事情本身就有着法律风险。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对此向记者表示,“如果向社会公众发售股权,确实属于非法集资,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特征。公司要谨慎从事,否则容易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就属于非法集资。

  互联网金融分析师、P2P网贷资深投资人王伟忠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网贷平台募股除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之外,所募集的资金去向也令人生疑,“因为P2P网贷平台应该是纯中介形式的,它突然一下子募集了上千万的资金又没有明确说明这些资金的去向,不免有自融嫌疑。”

  “事实上,目前大多数平台转让或增资募股的行为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以吸收并沉淀投资者的长期资金为目的,”一位不愿具名的P2P网贷平台内部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就拿爱贷网的募股计划举例,这不就相当于网站自己发了一个长达12个月年化收益20%的标么?因为短期资金对平台本身来说会增加流动性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网贷平台希望有更多的长期资金沉淀在平台内,而一般6个月以上的标又没有太多人会去投,因此采取增资募股的方式变相吸引长期资金。”

  “对整个P2P行业来说,这也不一定是坏事。”王伟忠说道,“至少这反映了一种从投机到投资,从非理性到理性的转变,扩充股本吸纳更多股东意味着网贷平台面临着更多来自投资人群体的监督,并最终促使其向着更透明、更稳健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