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 大热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商业模式

大热互联网金融颠覆传统商业模式

发布时间:2014-03-26 分类:行业资讯

        近日,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就在上周,央行条法司还召集了腾讯、阿里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监管的迅速跟进表明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已经引发变革。

       3月12日,支付宝和微信宣布将联合中信银行推出虚拟信用卡,虚拟信用卡可在线下特约商户通过二维码支付消费。但第二天央行紧急发文暂停了该业务。随后市场又传出央行已向第三方支付机构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期工、农、中、建等大行已陆续下调了其用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网上消费及购买余额宝的额度。上周末,央行又勒令8家第三方支付机构4月1日起停止收单,原因是部分收单机构存在未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交易监测不到位等问题。一系列举措表明,监管部门正在构筑全面的防火墙,以应对互联网金融崛起带来的安全隐患。

        当然,央行也多次强调,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不是为了限制,而是为了在规范基础上实现更好地发展。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上周末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监管当局在考虑各项政策时,不是着眼于动了谁的奶酪。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应该在一定原则下来审视创新和一些不能够碰的红线。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传统金融机构,只要从事的金融业务相同,原则上就应接受同样的监管;线上线下金融业务的监管政策也应一致坚持信息透明原则。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崛起表明互联网对传统商业的变革甚至颠覆已走向纵深,互联网经过大数据的信息收集和整合,形成了一个价值无尽的信息流,对大数据信息的整合,实际上已重造了网络世界。它使世界变成一个没有边界的平台,使创新更加频繁,因为互联网整合信息流,从而可以引导物流的聚合。同时,互联网能够通过信息流的整合和物流的集合,突破时间、空间的约束,极大地降低商业成本,从而使传统商业模式受到重大影响。所以,实际上以互联网为平台构建的电商模式,以信息流牵引物流的整合是其成功点。人们的消费过程可以随时随地完成,基于信息流基础上物流的集合,使消费者有无限的选择权,降低了商业成本。所以互联网之所以成为传统商业的颠覆者,在于其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和消费模式的创造者,而这正是传统商业的根本缺陷所在。

       传统商业模式有太多缺陷,有物流约束,空间约束,有信息不对称,同时有巨大的成本,这都是互联网电商模式优势所在。在深刻变革传统行业的同时,互联网顺理成章要涉足金融业,虽然互联网和传统金融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但两者的合作创新所激活的能量已显露锋芒,而其结果将深层加速打造各个行业的互联网商业模式。

       (来源:通信信息报 文/沈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