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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贷是下一个比特币么?迪蒙带你了解真正的P2P

发布时间:2014-03-27 分类:行业资讯

      自2013年以来,P2P网贷大热,宛如用一种横冲直撞的姿态向成人世界叫板的少年,每一个毛孔都散发着令人沉醉的叛逆气息。据统计,2013年底,整个P2P网贷行业已有超过800家网贷平台,另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网贷行业成交规模超过1000亿元,比2012年增长5倍,更是2011年的20倍,出借人数超过20多万人次。我们会为P2P立起的每一个里程碑击节叫好,也会为行业发展期间滋生的乱象与监管层的过度作为与不作为感到担忧与迷惑,如同比特币一样,毁誉参半当中,我们应该如何审视皇帝新衣下面更为真实的血肉呢?                                                      

                                              

     作为一项新兴事物,P2P网贷是全新且大胆的,如同比特币一样体现了点对点的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潮,以至于我们将他当做自己的化身,渴望去颠覆,然后重建。数据不会骗人,P2P网贷毫无疑问是成功的。几乎不存在的资金门槛为广大被高端资产管理拒之门外的囊中羞涩的年轻人提供了一条高收益理财路径,获得了财富管理的尊严。直观的业务模式、简洁的操作流程让金融门外汉们从复杂的基金选择和申购赎回程序中解脱出来,获得了财富管理的轻松。

      从更深次的角度看,P2P网贷不仅将无疆界传播的互联网技术,更是将点对点直接连接的互联网思想植入了现代金融中,压缩了金融中介的居间成本,打破了商业银行的垄断红利,从而解开了同时降低融资成本和提高投资收益这一商业银行永恒的悖论。这些都是我们的金融服务过去做的不足的地方,应该看到并加以吸取的闪光点。

    

业务模式——泛券商柜台业务

     在历史经验中建立映射是理解新事物的最好方式。P2P网贷看似新颖,但在传统金融体系中绝不是无迹可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Lending Club和Prosper注册成为证券经营商的做法很说明问题,券商柜台业务和券商柜台市场是P2P网贷业务和业务平台的理想模板。券商柜台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中一个最低的市场层级,是券商为被上面所有市场层级排除在外的企业的股权和债权提供发行和流通服务的场所,在互联网技术普及前,由于仅在券商柜台进行交易,故被称为“柜台市场”。

      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券商柜台市场采用了将发行人股权和债权进行证券化的技术,属于直接融资范畴。券商柜台市场上的交易品种具有高风险、高收益、低流动性的特点,券商作为金融中介提供以证券化基础资产和提供流动性为核心的一揽子金融服务。

       传统民间借贷平台,可以理解为简化版和变异版的券商柜台市场。P2P网贷平台最常规采用的两种技术手段——专业放贷人债权转让和债权分拆一对多,均具有明显的证券化技术处理特征。

      对债务人的债权事实上被作为基础资产,投资者并非直接受让债权,而是购买基于债权开发出来的类证券化产品,或者叫做债权的受益权。一笔新贷款项目的发行,事实上是P2P网贷一单投行业务的完成。

      存量贷款项目的流通转让平台则相当于券商建立的“柜台”。P2P网贷为证券产品提供流通服务并收取转让手续费的行为,即相当于券商的经纪业务。和券商柜台市场一样,由于不同柜台之间的割裂,P2P网贷提供的仅是小范围的流通服务,具有流动性差的特点。

                           

     在将P2P网贷理解为券商的基础上,其衍生业务也能清晰地建立映射。国内P2P网贷平台普遍采用的本金担保可以视为券商产品开发中的增信处理,优选理财计划可以理解为券商基于自身产品的资产管理业务,Lending Club开发的咨询业务也可以理解为券商的投资顾问业务。

     随着业务规模的继续增长,P2P网贷几乎必然会有样学样的延伸自己的业务边界。证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分级技术、基于柜台市场的做市业务、类融资融券的信用业务,相信都会逐个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

     P2P网贷和股权众筹,恰好分别映射了券商柜台市场中的债权、股权部分,但是受众群体、技术手段更加低端。

     P2P网贷的出现,表明中国和欧美的低层级市场建设都存在空白,而P2P网贷在中美业务形态的差异,同样表明了两国低层级市场建设存在的差距。

     欧美P2P网贷的资金用途向个人消费和债务清偿倾斜,是在欧美发达的券商柜台市场服务了很多小微企业的背景下,继续向更低层级渗透的表现。

     而我国券商柜台市场有名无实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所以P2P网贷更多的体现为向企业商业用途倾斜,事实上填补的恰恰就是券商柜台市场本身这个层级。当然,社会投资消费结构的差异也是造成P2P网贷业务背离的原因之一。

     在映射理解的基础上,P2P网贷的独特之处其实用三句话就能概括:第一,利用互联网作为销售渠道;第二,填补了我国应有而没有的券商柜台市场,也渗透了更下面的市场层级;第三,压缩技术成本,免除监管成本。

      第一点和第三点是P2P网贷目前主要的、也是不可持续的利润来源,第二点是P2P网贷继续发展的理论支撑。第一点很好理解,我们就后面两点稍微展开一下。

市场环境——低竞争的十年

      我们知道,发达经济体的资本市场是金字塔形,券商柜台市场处于塔基的位置,交易规模最为庞大。柜台市场服务的对象是资质最差的融资人和风险承受能力最高的专业投资人,金融中介对于信息不对称进行的技术处理较少,方式较为多元。我国的资本市场是典型的倒金字塔型。在探索了各种发展方式之后,我国选择了“自上而下”、“发展好一个再发展下一个”的稳健战略。姑且不论这种选择的对错,这造成了两个重要的客观事实:一是券商柜台市场缺位,并且在下一个十年内也应该是缺位的;二是低层次资金融通活动需求旺盛,但是基础设施建设严重落后。

      相对于欧美市场,我国券商柜台市场的缺位为P2P网贷提供了更广谱的业务区域,更重要的是,为其提供了一个至少长达十年的外部竞争宽松的成长环境。

     目前看来,中央监管层依然重点推进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的建设,没有因为P2P网贷的出现而产生提前建设低层次资本市场的意图。地方金融管理单位出于凸显自身政绩的考虑,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前尝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虽然出现了套用P2P网贷模式的个例,但是从服务对象层次的角度来看,依然定位在区域性场外市场,以及券商柜台市场的上层部分,没有向下延伸。

      大型金融机构看似纷纷涉足P2P网贷领域,其实战略资源几乎零投入,是尝鲜了解而不是布局,低收益、高风险的低层次市场没有吊起足够胃口。中国平安的陆金所走的最远,但其定位是尝试多种金融领域创新,P2P网贷仅是一个切入点,规模受到严控,也不会抱住一条路不放。

      硬币的另一面则是低层次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严重落后。这至少包含征信体系、债权人权益的保护法制和具备风险意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群体这三方面的内容,不详细展开。

     这三大客观条件的改变绝非一朝一夕,而将会长期陪伴着P2P网贷的成长。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国的P2P网贷们如果希望取得Lending Club和Prosper一样的成功,或至少像他们一样长寿,需要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技术水平。

      综合上面正反两方面,P2P网贷面临的事实上是“在低竞争环境下,能否自己生存十年”的问题。不需要谈市场,要谈规则、谈技术。

 监管环境——宽松与包容

     个别平台的倒闭和跑路事件,让我们直观的看到金融行业的独有风险,也让我们不再将“看得见的手”简单的理解为市场中的搅屎棍。与以钱货两讫、价高者得为特征的一般商品经济不同,金融交易中对手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时间和确定性上具有不对等特征。资金融入方和金融中介无疑是三方结构当中占据信息优势的两方。

      基于这一特点,以消除信息不对称和保护投资人为主要目的,以限制融资方和金融中介方行为为主要手段,现代金融业通过百余年的发展积累了庞大的规则体系和技术体系,不应该想当然的被认为应该彻底颠覆。

     从金融规则的视角看,P2P网贷的问题在于从事着券商证券经营的业务,却没有足够的采用成熟的证券经营的技术手段,也没有遵守证券经营的规则要求。

      比照现有的技术和规则框架,P2P网贷存在诸多的问题。证券化的技术手段不成熟、不具备和证券经营业务规模匹配的资本量、高风险资产对应低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人并采用公开募集、账户沉淀资金没有建立第三方托管机制、增信杠杆超过规定比例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我没有罗列可能由于我国法治建设落后引起的争议性问题,诸如非法集资、民事借贷行为等,列举的全部堪称P2P网贷的“硬伤”。换言之,根据长期的行业经验归纳,在上述问题存在的情况下,P2P网贷在大概率上无法存活十年。

     然而,如果按照现有框架严格要求,P2P网贷将承受的成本增量是巨大的,金融管理者需要在市场的效率和安全之间寻求平衡。

      从银监会和央行首次提示P2P网贷风险至今已有数年,在违规操作明显并且局部风险已经开始暴露的情况下,监管层仍然坚持以摸底研究为主,而没有将现有标准生搬硬套,说明了其对P2P网贷的监管态度是审慎并且乐见其成的。

      监管层自知低层次资本市场需求旺盛而自己现阶段无力主导建设,因此在不发生大面积风险暴露的前提下,愿意给市场提供一个自我建设的空间,也愿意留一些规则的边界给市场来探索。 应该说,P2P网贷在必须要承担部分金融规则的前提下,面临的监管环境是整体宽松的。即使规则的出台会将一大批平台拒之门外、会明显的提升运营成本,也很难想象P2P网贷将是死于严厉的金融监管的。对于平台来说,在积极进行沟通申诉的情况下,快速的配合监管是明智的。

      因此,目前P2P的快速发展具备双面性,既有天使的美好也有魔鬼的丑恶,不仅需要群众自我甄别,更需要监管的介入和行业的自律。总体上,只要不偏离轨道,P2P网贷还是能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到的借贷市场空白,促进中国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