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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已被监管部门认可 金融改革全球瞩目

发布时间:2014-07-23 分类:趋势研究

 当2014年3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时,互联网金融这一争议颇多的“搅局鲶鱼”被认为获得了最终的认可。

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等,非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的手机理财APP,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互联网金融从依托网上支付的增值服务“余额宝”进入大众视线,到“闯入”政府工作报告,相隔不足9个月。其间,余额宝规模突破5000亿元,用户数突破8100万,数量超过A股股民。

 

中国金融业的改革是全球瞩目的大事,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和金融管制的放松。而全球主要经济体每一次重要的体制变革,往往伴随着重大的金融创新。中国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联网金融潮流兴起,在传统金融部门和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中国的金融效率、交易结构,甚至整体金融架构都将发生深刻变革。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金融信息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某一个新事件的发生或者是网络上对某支股票的热议都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金融实践者们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影响着股市变化的趋势。另一方面,在金融市场中,传统的金融市场的影响因素同样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未来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以开放和支持的态度鼓励创新发展。对于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过去没有严密的监管政策,未来有些政策会更加完善。要支持和容忍余额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行为,同时针对相关产品可能带来的流动性以及价格波动等风险,央行会进一步关注市场变化,加以防范。

 

互联网金融要鼓励创新与发展,但同时要完善和规范监管,应明确监管主体,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实施交叉性监管,完善监管规则。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展微型金融机构,放宽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以余额宝、理财通等为代表的零门槛理财服务极大地冲击了人们对传统银行的思维定式;以P2P(互联网个人借贷平台)为代表的贷款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以嘀嘀打车、微信红包等为代表的创新模式则创造了新的移动支付方式。

 

互联网金融在满足微小企业融资、增加百姓投资渠道、提高社会金融服务水平、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推进利率市场化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发展最大的阻碍在于如何适当监管,因为互联网的特点是传播速度极快,一旦形成不良预期,很容易引起过分震荡,所以做好监管是关键。

如何让互联网金融不以钱生钱为实体经济服务,已成为监管的新课题。未来可以考虑让互联网金融资金与项目对接,如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产业等,希望能产生好的创新案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将是2014年央行工作的重点之一。央行正在牵头制定监管规定,防范快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日益上升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众筹创富通宝等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来源:中国资金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