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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底线:应急式政策让市场焦虑

发布时间:2014-03-30 分类:行业资讯

孰是孰非的“口水仗”还在升级,如果撕去各自的伪装与托辞,会看到互联网金融风波背后不同利益体的不同诉求。

前后不过十几天的时间,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因为突如其来的监管文件政策而“点刹车”—“余额宝”甚至开始出现净赎回。如果争辩、交战无休止,监管态度仍难以揣测,也许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互联网金融规模增速会戛然而止。但不知这是监管层想要的结果吗?

没有人能想到,两会期间首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金融会遭遇目前的境况—“两停一限”(暂停二维码支付、叫停网络信用卡、限定第三方支付的个人转账额度),再加工商银行率先清理快捷支付“接口”,其他大行也表示要采取类似清理“接口”的一致行动。这一切来得太不寻常。是业界误读了决策层的政策意愿,还是高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真的突变了?

央行行长周小川不久前表态“余额宝等金融产品肯定不会取缔”,这让市场以为互联网金融的明天很美妙。于是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诸多创新业务接踵而至。但前一天刚宣布,隔天央行就紧急叫停:311日支付宝和腾讯宣布联合中信银行打造国内首张网络信用卡。313日,央行要求暂停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等支付业务和产品,央行称相关支付产品安全性有待完善。

之所以叫停,是其触及了央行的底线。虚拟信用卡也好,二维码支付也罢,这些恰恰是日后金融监格局大变的导火索,更深层次的变化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正在催化中国金融市场格局的革命式重构,不断涌现的新业务模式,令金融监管出现巨大法律真空。不难想像,央行在媒体报道之后才知道有虚拟信用卡这个创新产品时,表情有多尴尬。尽管中信银行已就此报备银监会,且获准。

叫停风波过后,央行表态“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方向、政策始终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并明确互联网金融的“底线”思维:即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五大监管原则。具体底线是: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互联网金融纵然也有冒进之嫌,面对“三无”(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互联网金融,不知该怎么办的央行只好不断用“应急”式政策,但这种探路与试错的方式及姿态还是让市场感到焦虑和困惑。

不过,监管层对应急措施也有自己的评价,在319日召开的媒体座谈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这样说:在不适当的时候,以不适当的方式,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情。其实,对监管层而言,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本身非“你存我亡”的关系,甚至可以说手心手背上都是肉。

按照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的话说,监管部门也要有监管底线:对互联网金融、新型支付的监管,不能以遏制创新、降低金融效率为代价。其次,监管的实施,不能成为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工具。因此,如果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发展必须有底线,那么,监管层也应该有相应的监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