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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超越发达国家

发布时间:2014-08-07 分类:趋势研究

“总体来讲还是要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因为互联网金融这个新生事物还有很多漏洞。”在8月2日举行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表达了他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担忧。

在邬贺铨看来,现有法规规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不能办理银行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的,但没有限制它可以办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转移,也就使得大量资金脱离银行的体系进入第三方的支付系统,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主体之间,脱离了央行的统一清算体系,使得央行的货币监管能力下降。

这次会议上发布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人们在享受互联网金融便利的同时,时常遭遇账号被盗、资金被窃、交易受骗、财产受损等安全风险。据统计,2013年我国网上银行交易规模超过1000万亿元,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53729.8亿元。由此可见,确保互联网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超越发达国家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国内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截至2014年7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为269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支付业务许可证。

“我们做了一个梳理,了解全世界各个国家的互联网金融都发展到什么样的状态,结果发现其实世界上其他地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不像我们国家这么热,社会这么关注。”中国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祁斌介绍说,很多发达国家互联网金融并不发达,甚至这个概念本身都不太成立。

在祁斌看来,中国互联网金融比很多发达国家发展迅猛的原因可能有两个:一方面是这些国家的金融机构跟互联网拥抱速度比较快,所以留给互联网企业的空间相对小一点;另一方面,即使发达国家是很大的经济体,但其经济形态总体比较单一,社会需求没有那么多层次,所以并不是真正的大国经济。他认为,“中国是大国经济,我们在目前的发展阶段,速度来说更快一些,社会需求层次更丰富一些,所以互联网金融空间更大一些。”

互联网金融风险在哪里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13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综述》显示,该中心共监测发现针对我国银行等境内网站的钓鱼页面30199个,涉及IP地址4240个,分别较2012年增长35.4%和64.6%。

2014年3月,国内知名的P2P网络借贷网站网贷之家持续多日受到黑客的恶意攻击。“国外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事件处于高发期,漏洞、恶意软件、数据泄露等频频发生,危害程度较高。”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主任高志民认为,国内目前主要问题是监管落实力度需要加强,虽然高危漏洞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大规模攻击事件也未造成严重后果,但网络系统自身的缺陷会直接构成互联网金融风险。

在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看来,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风险有两个。第一个是透明度风险。从已有的业务线上来看,无论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信用活动,包括P2P、众筹等,还是基于互联网的支付,都有不同的风险点,但是他们共同的风险就是透明度。资本市场的透明度的核心是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关于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最重要的是产品的透明度;第二个风险是发起人的机制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这点也需要纳入到监管准则之中。吴晓求认为:“我们把风险点考虑清楚了,就不会用传统金融的监管准则去监管互联网金融,我们只有在认识了互联网金融特点的基础上,才能找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精髓,就是透明度监管。”

P2P网贷期待行业自律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P2P网贷即由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并承担风险;资金借入人到期偿还本金,网络信贷公司收取中介服务费。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6月,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263家,半年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13年全年成交金额,预计全年累计成交额将超过3000亿元。截至2014年7月,P2P网贷投资的数量约为29万人,行业存量资金为337.6亿元,比2013年增长近一倍。其中,不乏千万级百万级的投资人。

作为一家P2P公司的负责人,有利网高级副总裁史志隽深刻感受到用户对于网络安全的关注。“我发现客户最关心的是三大账户安全问题:一是网站会不会被黑客侵入造成损失;二是内部管理怎么样,会不会内部人员把自己的信息泄露出去;三是系统会不会有什么漏洞造成资金账户上的差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他认为,要保证用户的账户安全,防止这些损失,企业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外部入侵获得信息和防止内部人员泄露信息。

除了企业自身关注安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也在关注P2P网贷平台的安全。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特别顾问兼产业金融项目办公室主任潘峙钢表示:“从国际通行实践看,不宜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单一主体监管或机构监管的方式,而是应当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主。”他介绍说,2013年有70余家P2P平台涉嫌诈骗或跑路,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10月以来,几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平台陷入资金链断裂或倒闭。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P2P网络信贷牌照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部副主任杨晓军认为,预计将会有更多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出现,形成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贷款行业、不同营运模式等多维度的自监管体系,业内标准将逐步趋向统一。杨晓军表示,对于P2P的监管主要有5个方面:一是明定位,明确定位它是信息中介机构,不能归集投资人的钱,不能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逃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二是不碰钱,P2P投资机构应该与客户严格隔离;三是在人员、组织架构、风控能力上都要有一定的门槛;四是透明,一个项目拿到

来源:搜狐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