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趋势研究/上海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

上海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

发布时间:2014-08-08 分类:趋势研究

互联网金融热潮仍在升温,地方政府动作频频。近日,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此前的3月19日,深圳市率先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随后7月17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开放政策便利 鼓励产业聚合

《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上海市发起设立以互联网为主要业务载体或以互联网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各类持牌金融机构。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依法申请有关金融业务许可或进行有关金融业务备案,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经营资质。允许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互联网金融”或“网络金融”字样,并在工商登记等环节提供便利。

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新兴业态和创新模式,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方面认定,按照规定享受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上海市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鼓励各类机构投资有发展潜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持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广度、深度和能级。对持牌金融机构在沪设立的主要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功能性总部,市、区县两级政府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意见》还称,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园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建设有特色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理集聚。对优秀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园区),市、区县两级政府可给予一定支持。

强化风险防控 支持第三方监测

风险防控是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重点,为促使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健全的互联网金融风控措施与安全保障机制不可或缺。

上海市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洗钱犯罪、恶意欺诈、虚假广告、违规交易、买卖客户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明确经营“底线”、政策“红线”,健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内控机制。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展客户资金存管(监管)、做实各类准备金账户,切实提升自身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企业金融数据和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

《意见》表示,支持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联盟,制定自律公约、行业标准,加强对会员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探索对有关领域互联网金融活动开展监测评估,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的工作机制。

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探索建立行业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健全互联网金融领域支付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制度、技术规范及标准体系。加强相关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善本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并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及产品认知、风险识别能力。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投诉渠道,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为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意见》表示要积极吸引互联网人才,鼓励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对重要创新成果,支持申报本市金融创新奖。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客户资金存管(监管)、渠道营销、风控外包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构建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促进信息技术手段与金融业务的融合运用。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