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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商业保理与P2P网贷 何为保理业务

发布时间:2015-03-18 分类:趋势研究

上周,陆金所身陷旗下国际商业保理公司2.5亿坏账风波。周四,陆金所发表声明称,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确有一项应收帐款业务目前进入相关法律程序,但是该项目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投资者权益完全不受影响,且该项目与陆金所P2P业务无关。紧接着,本周一再次发布公告称该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标准的商业保理业务,并未进行再保理或基于该项保理业务做进一步融资安排。平安国际保理根据商业保理的相关管理规范、在其经营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经营,自负盈亏。上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作为平安国际保理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平安国际保理正在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向金紫阳追讨债务。陆金所确认平安国际保理与金紫阳的保理业务纠纷不会影响任何陆金所平台的投资人。

这一事件让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进入大众视野。可能很多人对于商业保理业务不甚了解,对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业务合作模式更是知之甚少。陆金所两次强调了旗下商业保理公司并未与参与P2P网贷业务,那么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合作的业务模式究竟是何种形态?笔者接下去将详尽分析该业务模式情况、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于业务相关的一些风控建议。

何为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综合信用服务。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由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保理业务分类方式众多,主要有:

按地域划分,可分为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国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在境内的保理业务,国际保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中至少有一方在境外(包括保税区、自贸区、境内关外等)的保理业务。

按是否有追索权,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应收账款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保理公司可以向债权人反转让应收账款、要求债权人回购应收账款或归还融资;无追索权保理是指应收账款在无商业纠纷等情况下无法得到清偿的,由保理公司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按是否通知买方,可分为明保理和暗保理。明保理是指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暗保理是指不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事实通知买方。

按是否融资预付,可分为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如果保理商按一定折扣提供预付款融资,则为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如果保理商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则为到期保理。

按保理商类型,可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前者是银行从事保理业务,后者即商业保理公司从事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弥补资金不足;加速商品流动资金回笼,建立良好供销关系。如果说融资租赁业务解决的是企业固定资产资金需求,那保理业务就是解决大量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是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环节。

商业保理业务的溯源

保理业务起源于14世纪的英国毛纺工业,19世纪后期,国际贸易促进了美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和贸易需求,现代保理业务应运而生。由于市场信用环境不佳、三角债现象普遍,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不完善,我国商业保理业务在2012年之前发展缓慢,2012年之后由于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和主管部门政策的出台,我国商业保理市场开始发力,2012年也被称为中国商业保理行业的元年。

聚焦商业保理与P2P网贷

由于银行保理有较高的要求,且随着贸易融资整体风险上升,银行对保理业务的信贷额度明显减少,大量中小企业的保理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从而为商业保理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我国商业保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商业保理公司受制于资金,业务发展受到制约。按以往传统融资方式,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以获取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普遍受到融资周期长、效率低下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商业保理公司开始与P2P网贷平台合作,通过平台寻求高效融资。因此,商业保理业务也逐渐成为P2P网贷平台主流业务类型之一。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模式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产品一般都是有追索权的保理。供应商(通常是中小企业)与买方(通常为供应链核心企业)订立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产生应收账款;供应商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向其提供融资服务,实现资金周转;商业保理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将该应收账款转让给平台投资人;到期后商业保理公司从买方(明保理)或供应商(暗保理)处收到还款,并支付给P2P网贷平台投资人。在商业保理业务中,P2P网贷平台通常都会通过商业保理公司回购、引入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本息保障。P2P网贷平台该项业务的运营模式如下图所示:

P2P网贷商业保理产品的收益率基本处于8%-12%,收益率低于P2P网贷行业整体综合收益率。一方面,收益率受限于应收账款的利率成本。商业保理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保理服务佣金,包括了买方信用评估、回收和管理应收账款等服务,费率约为0.5-1.5%;保理融资利息,在应收账款到账前垫付的资金利息,一般都为年化10%-15%。另一方面,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基础交易,风险相对较低,因此相应的风险补偿也会降低。商业保理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灵活,目前一般以1-6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如表1所示,爱投资、银湖网、民贷天下、积木盒子、礼德财富、PPMoney等平台都有上线商业保理产品。

P2P网贷商业保理产品的收益率基本处于8%-12%,收益率低于P2P网贷行业整体综合收益率。一方面,收益率受限于应收账款的利率成本。商业保理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保理服务佣金,包括了买方信用评估、回收和管理应收账款等服务,费率约为0.5-1.5%;保理融资利息,在应收账款到账前垫付的资金利息,一般都为年化10%-15%。另一方面,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基础交易,风险相对较低,因此相应的风险补偿也会降低。商业保理产品的投资期限较灵活,目前一般以1-6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如表1所示,爱投资、银湖网、民贷天下、积木盒子、礼德财富、PPMoney等平台都有上线商业保理产品。

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多个环节,供应商、买方、保理公司、P2P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因此,一般P2P网贷商业保理业务的还款源有以下几个:第一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务方,即买方;第二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权方,即供应商;第三还款源:保理公司;有安排担保/保险的话,第四还款源还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此外,如果P2P网贷平台有风险准备金保障机制,遇到逾期或违约情况,将成为最后还款源。

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多个环节,供应商、买方、保理公司、P2P网贷平台、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因此,一般P2P网贷商业保理业务的还款源有以下几个:第一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务方,即买方;第二还款源:基础交易中的债权方,即供应商;第三还款源:保理公司;有安排担保/保险的话,第四还款源还有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此外,如果P2P网贷平台有风险准备金保障机制,遇到逾期或违约情况,将成为最后还款源。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运营风险

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的合作节约了平台借款端项目开发成本,有利于业务产品线的拓展,带动平台量增。但同时,这项业务也存在着以下几点运营风险:

应收账款真实性风险。商业保理业务是基于企业基础赊销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服务,由于我国信用环境复杂,不排除有伪造应收账款存在。如果商业保理公司和P2P网贷平台在应收帐款真实性审核环节薄弱,对于交易的真实性验证不到位,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就存在风险。

各环节参与企业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商业保理业务的参与方众多,节点风险包括了买方风险、供应商风险及保理公司风险。

买方风险主要有买方拒绝付款、拖欠、生产经营困难或破产等引起的风险。

供应商风险主要包括商业纠纷,未完全履行基础合同义务导致买方索赔;买方间接付款,供货商挪用回款,供货商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

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指优质低风险的核心企业往往选择银行作为保理商,商业保理应收账款违约风险相对较高。加之众多P2P网贷平台涉足商业保理业务,竞争加剧,可能对于合作商业保理商的标准降低。当商业保理公司无法回购应收账款坏账,出现兑付危机,将会严重影响到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此外,P2P网贷平台与商业保理公司共享利差,因此业务的盈利性较低,来源依赖商业保理公司推荐,容易被合作绑架。

法律风险,包括业务法律障碍和重复抵押风险。

P2P网贷平台业务经营法律障碍。商业保理从2012年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P2P网贷的监管未落地,法律界定不明晰,P2P网贷平台的商业保理业务面临法律障碍。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商业保理公司可以通过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发行债券等渠道融资,融资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对于当前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进行的收益权转让,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没有界定P2P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行业存在灰色地带。

重复抵押风险。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转让应在央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基本上,应收账款在债权方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环节,都会被登记在央行登记系统。而当商业保理公司在P2P网贷平台上再次转让应收账款收益权时,P2P网贷平台的相关业务并没有要求进行登记,存在应收账款在不同平台重复抵押融资的风险。

保障风险。主要包含担保公司资质、承保能力上的风险,以及保险公司风险覆盖不足的风险。由于目前P2P网贷平台在商业保理业务上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基本都是信用保险。而信用保险承保范围是买方破产、倒闭、恶意拖欠等风险,如果不是买方责任,而是卖方原因(例如质量问题)则不在承保范围;此外,如果发生项目违约,信用保险赔付期与违约发生之间时间间隔较长,将对有垫付机制的P2P网贷平台资金流动性形成冲击。

P2P网贷平台商业保理业务风险控制

首先,平台在对商业保理公司项目真实性审贷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做法,“权属确定、转让明责”。需要查阅基础交易合同、保理合同、生产单、采购单、入出库单据、项目审批通知书、央行应收账款登记系统,核对贸易记录、合同与发票、发票与应收账款台账、银行结算记录是否相符等方式,严格审核并确认债权的真实性,确保应收账款初始权属清晰确定、历次转让凭证完整、权责无争议。

第二,加强对于基础交易企业及保理公司审查。

加强对于基础交易企业的风险把控,包括欠款企业、债权企业的经营状况与规模、征信情况等。

在选择合作保理公司时,平台需要对保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及财务状况等进行详尽的调查,注重保理公司制定的适做保理融资业务的应收账款标准,应收账款范围的规范性及商业保理公司应收账款历史坏账情况。

第三,明确担保/保险公司风险覆盖程度。引入这些公司,从一定程度上为投资人投资安全性加上保险栓,但是这些公司的资质和承保能力也需要明确把控,例如担保公司现阶段的总在担保金额、最大可担保金额、剩余可担保余额、历史累计违约率情况;保险公司承保的内容范畴、免责条例、赔付期限等。

总结

商业保理与P2P网贷的融合利于P2P网贷平台借款端项目开发,但同时业务也存在应收账款真实性、应收账款坏账、法律和保障等风险。陆金所此次商业保理公司的大额坏账,即便和其P2P网贷业务无关,也给行业敲响警钟,始终保持对风险的敬畏之心。其实,无论何种业务模式类型,都有其各自的风险,重要的是如何充分认识风险、如何进行风险控制。P2P网贷平台在业务创新、市场细分的同时,也需要加强自身风控能力,保护投资人权益。 

来源:和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