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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如何与互联网金融共舞

发布时间:2015-05-28 分类:趋势研究

信托业与互联网金融是典型的二八现象代表者,谁在式微,谁在崛起,似有显象。信托业追求20%的高端财富人群,互联网金融覆盖80%的长尾小投资者,这两者似乎距离遥远,可能共舞吗?

华澳信托近期研发了《华澳?臻信16 号(证大财富)信贷资产支持集合资金信托划》》,凭借“严格私募领域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思路和“银行+第三方支付双托管”等创新风控措施的引入,项目受到 同业市场和投资者认可。既积累了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种种经验教训,又面临“新常态”下各家信托公司正转型之迫切,笔者对此产生深度思考,不禁一抒胸臆,与有 识者交流。

一、关于小微金融业务行业背景

首先,我们先将小微金融和网贷平台概念做了一定的界定。源于21世纪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高效化的特点, P2P和P2C等新模式的网贷平台应运而生。我们所理解的小微金融业务包含了市场上统称为P2P和P2C等线上借贷平台业务,但本文所述的信托公司可开展 的小微金融业务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其包括了企业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个人之间,抑或是线上和线下之间的各种借贷关系。

众所周知,小微金融历来为世界性金融服务难题,“穷人的银行家”尤努斯曾因解决了穷人的借贷需求而获得诺贝尔奖, 其模式和现有的各大银行没有任何差别。但最终其模式被证明没有普适性、可持续性,其本人也黯然离开。那么国内是如何解决了这一世界性难题?为何国内相关业 务特别是P2P网贷业务如火如荼,我们认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个人网贷市场空间巨大,增长迅速。截至2014年末,个人信贷市场规模超过28万亿元,而网贷余额仅1036 亿元,但每年增长迅猛。相较于中国个贷市场规模,P2P业务所占份额还很小,在短期内还看不到明显的竞争关系。尤其是被称为P2P公司发展元年的2014 年,网贷余额同比2013年增长3.87倍,平台公司新推出了譬如购物分期,教育分期,汽车贷款,信用卡分期代偿等不同场景的产品,充分显示了其向传统信贷渠道的侵蚀的特点。广泛的需求造成了行业内各公司的欣欣向荣。

注:民间金融余额来源于央视等媒体的报道,网贷余额来源于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2014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其余数据来源于央行网站-调查统计

2、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等技术储备充足。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业务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以较低的成 本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客户拓展并募集资金;另一方面,该业务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要素化审核、对业务端进行点对点、点对面的动态控制,通过以上手段真正做到了产品风险定价、风险动态管理等。

3、传统金融机构对小微金融市场服务的空缺。传统金融机构受制于其运行制度和决策效率、其战略和思维尚不能顾及该 部分市场,但小微金融领域寻求优质和高效化服务的需求一直十分旺盛,在网贷平台出现之前,此类需求主要是依赖民间金融满足,但受累于近年来宏观经济的下行,民间金融有所收敛,给P2P类业务留下了广阔的空间。

4、行业监管空缺。目前该类业务仍然处于监管缺位状态,在暴露行业自律性较差的同时,也有助于行业内公司的野蛮生 长。结合目前监管政策来看,国家对该行业仍抱有较为宽容的态度,不单体现在“两会”的相关议案和结论上,近期央视新闻联播也给予行业较为正面的肯定,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目前也对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十分审慎。

二、该类业务的主要风险

P2P业务其本质还是属于金融服务业(国内的P2P基本还是以承担信用中介角色为主,纯粹信息中介较少),其较高的借款成本和行业较低的准入门槛决定了该行业风险较大(自融平台、诈骗平台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具体业务风险表现为:

1、信用风险较高。该特点主要是高利率逆选择的客户群体决定的,该类客户本身信用风险就较高,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 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同时较低的违约成本也助长了客户的违约意愿。根据我们的调研,伴随着新增贷款量的增加,各家平台的风险率都处于被稀释状态,实际风险远 高于市场数据,如按照严格意义上的“坏账率”定义,目前该指标应不会低于8%;

2、平台盈利性较差。经过我们大量的行业内调研,目前大部分平台主要成本由高到低分别为,推广成本、坏账拨备、人 力成本。其中推广成本居高不下,坏账拨备也大大超过对外宣传水平,人力成本主要体现在线下业务为主的实体平台。由于自2014年以来投资者的热捧,很多平台均获得了风投资金,在“互联网思维模式”下,规模迅速膨胀是其主要动力,绝大多数平台目前均处于亏损状态,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尚不明确;

3、操作风险高企。P2P本为舶来品,但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为,恶意借款、诈骗集团层出不穷,手段更为多样、隐蔽, 且伴随着P2P市场的火爆而壮大。网贷之家2015年1月平台统计,当前P2P问题平台已达436家,问题平台占比将近30%,行业风险高企。我们分析, 中国P2P平台有以下几个维度的异化特点:基础资产期限错配、资金端资金池管理、发放项目贷款、大笔授信。其中项目贷款、大笔授信严重破坏了P2P的核心 逻辑-暨“小而分散”原则,对平台现金流、盈利性的影响极大,这种异化的类信托业务导致了很多看似正常经营的平台突然出现流动性危机乃至出现“跑路”事 件;至于期限错配我们判断是这个行业保持盈利和规模增长的必要手段,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脱离“中国特色”则无异于抛开市场现实空谈理想。

4、信息不透明。目前业界,仅有一家披露逾期率和逾期率统计口径的平台,P2P的信息不透明极易诱发庞氏骗局,从而造成投资人和融资人的信息极不对称,反过来又使得平台的操作风险高企。

5、从业人员专业性不足。大部分从民间借贷转型而来的平台并不具备风险管理基础,据我们了解,有大量原先处于担保 行业,第三方理财行业,典当行,乃至第三方支付平台,软件公司,甚至高利贷放贷人和地下钱庄操盘者都陆续进入到小微金融和网贷领域,其人员配备和风险控制 能力都难以达到从事金融领域服务的基本要求,其无专业的信贷风控团队,无专业的风险管理模式,无基于互联网特质的新型风控手段,造成大量的粗放交易,导致 行业险象环生。

三、行业即将发生的变革

如果说上述五点是小微金融行业风险的主要表现,那么以下宏观环境的变化将会彻底改变行业的生态,某种程度上将关系到各方参与机构的生死存亡:

1、更高的进入门槛。互联网小微金融特别是P2P借贷等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可归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工具。其金融属性决 定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办起一家公司。尤其是美国如此大的市场,也仅发展起来Prosper和Lending Club两家垄断平台机构,这说明运营好平台需要一支经验丰富的队伍和大量的资金,这一点从近期国内较多的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密集收购相关平台并给予较大 扶植力度可得到验证。

2、随着市场参与者增多,边际利润递减。借款端和投资端的利差要有足够的空间,利差的缩小将进一步压缩现有P2P 平台的生存空间,当投资者预期收益率由于市场的充分竞争居高不下、借款人借款成本下行或较便捷的取得成本更低的金融服务时(主要是正规金融机构对小微金融 业务的深度介入),其营运的逻辑将会改变,成本更高的资金来源或更低的出借利率都会加速该类平台的死亡,因此关注借款端的实际成本和投资端的预期收益率变 化是监控行业风险的主要指标之一;

3、个人征信体系的健全。国内个人征信体系的健全,将会大大提高借款人资信审核的有效性,减少P2P平台的主要坏 账拨备成本。但该变革我们认为会较大的影响P2P行业“百花齐放”的态势。我们认为个人征信体系健全后,正规持牌金融机构介入该业务之可行性大幅提高,其能通过规模、制度优势,迅速抢占市场,完成行业洗牌(目前个别银行个人小微金融业务已发展到一定程度,如平安E贷、民生E贷等),甚至银行、信托等机构投入一定人力物力就完全具备盈利模型,跳过原来的P2P平台直接开展该项业务。

4、行业监管落地。目前来看,行业监管将会向着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方向推进,随着央视新闻联播和银监普惠金融部的落 地,未来将进一步有利于那些规范经营、资本雄厚的P2P平台的良性发展,而这些均为信托行业的目标客户。但据传近期坊间流传的监管意见中,杠杆比率、资金托管等措施是监管的几个主要手段,这些均会大大加大P2P运营成本,可能导致部分前期较为激进的P2P平台出现经营压力。

行业相关政策

时间         文件         主题         主要内容

2015.1.16        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管理政策 支持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        继续实施定向调控、结构性调控        增加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额度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继续扩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015.1.15        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继续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不断完 善金融市场功能        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积极发挥信贷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作用,围绕实体经济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和调控

2015.1.9        人民银行工作会议        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推动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        加强金融法制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等

2014.8.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        解决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 本高问题        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发挥直接融资功能、积极发挥保险、担保的功能和作用等

2014.8.6        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        按照中央关于当前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 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的思路和方式        加大对薄弱环节特别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 融支持,推动落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各项措施,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2014.6.9        人民银行通知        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        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 金率0.5个百分点

2014.4.22        人民银行通知        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        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 引导信贷资源支持“三农”

2014.3.24        央行负责人回应互联网金融监管话题        提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 原则        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 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2014.3.20        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 业信贷投放的通知》        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力度        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 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上表根据银监会官方网站和互联网信息整理

我们认为,互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等一系列新技术的成熟,将随着智能手机、高速移动网络等硬件设施的普 及,彻底改变人们原有的生活消费方式,在取代原有的传统市场的同时,也创造出很多新的市场,而在上述背景下的小微金融业务则是属于金融业务中新的蓝海。随着小微金融行业内爆发式需求的增长以及成熟的大数据风控体系的建立,对于正处在“新常态”下的信托行业和信托公司而言,该业务带来了一个业务转型的极佳机会。

四、关于未来业务的一些畅想

1、严格小微金融平台交易对手的选择。P2P行业风险高企,风险管理能力高下和平台自身的资金实力将决定谁是最终 胜出者。对于平台而言,其特点即为很高的品牌忠诚度,对于消费者而言,平台相当于一个“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只会遗留下少数的公司,无论是从借款 端还是放款端而言,熟悉了某个平台就是产生很强的依赖性,规模越大的平台,其吸引资产和资金两端的能力就越强。具体来说,我们建议对P2P平台的业务存量规模、业务模式、股东背景、资产资金管理、内部信用模型合理性等维度充分评估,切实做到考察平台业务能力、相信业务能力、控制资产现金流的思路,一旦认可其具备较高的风控能力就深入合作。

2、建议信托公司建立自身数据库系统。从信托风险角度来看,P2P业务不同于普通融资业务,该业务的风控核心依据 即依赖于数据的真实性,因此当信托公司在该业务领域达到一定规模后,要保证数据真实性,需将所有P2P借款人的相关数据同步备份在信托公司内部,以保证数 据的真实有效,防止恶意诈骗和篡改;从P2P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来看,最有价值的就是历史借款数据,这些数据可以直接用于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评估、研发新产品、动态监控资产质量等实操环节,这些数据很可能为未来信托在该领域发挥主导权提供技术支撑,以摆脱信托在此行业内的配角地位;在更大的层面上,数据即金矿,通过数据的沉淀,大数据的模型,可以向社会其他各方提供咨询、征信、营销等附加功能。

3、当信托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采取事业部管理。小微金融本身属于风险较高的行业,行业内各公司 良莠不齐,彼此间的差别多过相似,需要对P2P平台的自身特色量身定做合作模式,才能达到风险和效率兼顾。另一方面,当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公司现有业务框架内的内部管理投入将会显著的边际效用递减(主要集中在放款、资金划转、IT信息传递、内部审批效率等方面)。因此,建议公司在该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并且产生规模效应时,按照事业部管理思路,对该业务板块进行专业化经营,把控风险,提高效率。

4、适时通过参股优质P2P平台,深入介入小微金融市场。目前信托公司在该业务领域产业链中的地位仅仅局限于资金 的提供方,无法深度获取细分市场收益的同时又有极强的可替代性。建议适时通过参股的方式与优质P2P合作,在深入合作深耕市场的同时,获得潜在的股权投资收益。同时随着P2P平台业务量的积累,其吸收资金的“草根”低门槛、低成本属性,将与信托本身的“高端私募”属性形成很好的互补,甚至实现一定程度两者产品、资金等方面彼此互通、提高产品流动性,战略意义重大。另随着市场上出现的一些P2P公司被上市公司高溢价收购案例等,也为该项投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溢价退出的可能性。

5、加强对机构投资者的营销。由于传统信托公司设计的产品缺乏标准化和评级,因此较难让广大机构投资者所认可,并 且在产品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掣肘。如信托公司能够通过积累大量的历史数据证明此项业务具有良好的运营情况,再配以产品的流动性创新,由于产品本身 具有一定的标准化特点,如能再引入评级机构,则此种类型产品完全可以为机构投资者所认可,有效的解决制约大部分信托发展的资金来源问题。

6、以P2P业务为切口,积极参与其他互联网金融业务,拥抱互联网。国家战略和资本市场均对目前“互联网+”概念给予充分肯定,创业者获得投资不断创造新高。互联网金融已经在P2P、第三方支付、众筹、虚拟货币、理财等领域有质的突破,人们的生活习惯已 发生深刻、且不可逆的改变。建议信托公司投入力量,在这片竞争尚不充分的市场取得先发优势,实现弯道超车。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