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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岩岫:互联网金融风险要有四个关注

发布时间:2015-06-23 分类:趋势研究

在2015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论坛上,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岩岫称,互联网金融最基本的核心是公开透明。王岩岫解析了当前的互联网金融,他认为要从四个方面去关注。第一,关注互联网的业务管理模式的变化,要调整资深的管理效率,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多变灵活细小的特色,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互联网的业务探索政府鼓励成立专营事业部和独立法人机构,赋予其创新管理的灵活性和独立性,特别是网络借贷中心。

第二,关注金融机构使用金融服务使用场景的变化,及客户正在从线下逐渐从线上互联网环境进行迁移,同时要注意金融服务覆盖群体的变化,服务的广度,特别是互联网能为金融服务的小微化和边缘化市场提供了可能。要关注金融信息的积累和应用的变化,客户行为信息更多的沉淀在网上,传统的征信和净值调查已经不够充分。他提醒,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风险,互联网属于非面对面虚拟性的特征,要强化实名认证,同时关注互联网业务的便捷性的风险,必须以安全性为前提。

第三,关注互联网业务的透明性,公开透明是互联网基础的特征,但远程互联网的远程交易又削弱了真实性和有效性,因此互联网业务必须接受市场监督。

第四,要关注互联网业务的消费和保护,金融机构不能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侵犯用户的权益,第一是坚持创新,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创新尽管就是要注重加强互联网化,信息化的监管手段,这些都是新的监管手段的探索和建设,更好的利用市场中介机构的专业化,同时积极宣传投资者鼓励效应,适度监管就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保持一个宽松包容的态度,依法明确政策底线,分类监管就是要针对不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依据属性进行差别化监管,协同监管就是不同行业要加强协作,这是我们的一个监管原则。

王岩岫特别强调,必须加强信息披露。他称,由于专业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和技术上对普通客户具有不对等优势,一般消费者不易了解消费的风险,因此应加强金融业务的有效服务,使市场能够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和舆论约束的作用。

王岩轴称,坚持消费者保护的导向,要把消费者的保护放在首位。消费者的利益和资金安全放在更高的位置,作为金融消费者要做到风险能力的评估,包括理财产品都要做到自我评估,还有书面的评估,要充分高知金融风险的重要信息,持续的进行风险披露,防止错误使用,同时还要做好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

来源:金评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