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趋势研究/多省市陆续发文支持互联网金融

多省市陆续发文支持互联网金融

发布时间:2016-02-23 分类:趋势研究

2015年开始,从3月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之后,在几乎整整一年的政府相关文件中,都是对互联网金融持鼓励、扶持的态度。然而,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后,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严查打击。

风向突变,1月份监管严厉监管措施密集出台:

2015年12月29日,重庆暂停新平台开展P2P业务;

2016年1月1日,深圳叫停P2P新平台注册;

2016年1月4日,上海叫停P2P新平台注册;

2016年1月7日,央行掀起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2016年1月8日,北京下令撤下所有P2P理财广告;

2016年1月9日,北京叫停投资类企业注册;

2016年1月11日,深圳表示停增量,清存量;

2016年1月14日,李克强总理:严惩金融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016年1月16日,央行制定系统,重点监测P2P;

2016年1月19日,类金融企业挂牌新三板被叫停;

2016年1月22日,北京将出台地方版监管细则,支持协会发黑名单;

2016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开展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除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大银行也开始限制与P2P的合作,1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与违规违约支付机构合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关闭全部涉P2P交易接口。2016年2月初,农业银行之后,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农商行等多家银行分别宣布暂停或关闭所有P2P交易接口。

2016年01月31日,新华社发长文揭露“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指出e租宝是“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500多亿”,引起各大媒体对e租宝的集中报道,至此,对于P2P的负面情绪达到到顶峰。

进入2月份,各地发文支持互联网金融

然而,与1月份的“收紧”政策不同,进入2月份,多个地方政府出台鼓励政策,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016年2月2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西安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安市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今明两年西安市财政每年将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重点扶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介入西安市社会信用系统,推动介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月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微信号正式公开了《关于促进全省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和使用“互联网金融”字样。

江西省政府提出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此外,江西省政府还细化了财税扶持政策,并且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江西省互联网金融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500万,成功挂牌新三板也会获得每户50万的补贴。此外,该文件中还提到要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基金,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等。

监管的矛盾

关于中央与地方监管的关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是这样描述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规范引导和风险处置工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指导本辖区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

小额信贷战略战术研究者嵇少峰认为,意见稿中所指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肯定不是一行三会的垂直分支机构,而是各省市成立的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类似机构。这种监管架构有可能产生诸多问题。由于银监会对各省金融办并没有行政上的管辖权,通常文件的行文对象都很难直接垂直对应,这种情况下,其指导监管工作的作用将严重受限。地方金融办从未获得过清晰的地方金融监管授权,在金融监管方面,中央与地方的分权机制并不清晰。

此次发文支持互联网金融的江西、陕西二省,与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不同,互联网金融发展还不够充分,并没有积聚风险。而原本落后的地区,也寄希望互联网金融能够“弯道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