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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绿色金融”或是下个风口吗?

发布时间:2016-03-11 分类:趋势研究

十二届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指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这是互联网金融连续三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主调也从2013年、2014年的”促进发展”,变成了2015年的”规范发展”。

与”普惠金融”相比,”绿色金融”一词相对较新,今年是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然而在其他的政策文件中,却早见其身影。2015年9月份发布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第45条首次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几个月后,中共中央在对”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中,再次明确提出要发展绿色金融。可见,绿色金融已经上升为国家级的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那么,到底什么是绿色金融?

所谓绿色金融,基本有两层含义:一是在金融监管的政策制定、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中将环保因素作为关注焦点乃至业务重心,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把与环保相关的回报、风险和成本融进业务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资金流向节源技术、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等绿色产业,通过金融杠杆对社会经济资源进行调配,进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简言之,绿色金融就是要为绿色项目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让污染项目变得融资难、融资贵,二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文件、媒体中出现的绿色金融的含义,主要指第一层而言。

国外的经验

德国是国际绿色金融主要发源地之一,早在1974年,当时的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专门负责为一般银行不愿接受的环境项目提供优惠贷款。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德国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已经较为成熟,体系也相对完善。

总结来看,德国绿色金融值得借鉴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一、顶层设计。比如,德国出台政策,对环保、节能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补贴。二、环保部门审核。在德国绿色金融的实施过程中,环保部门发挥着重要的审核作用。节能环保项目想得到贴息贷款,必须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核才能申请。三、政策性银行的核心作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整个绿色金融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断寻找优质的绿色项目和企业,开发出绿色金融产品。

在英国,2012 年就已建立了绿色投资银行,虽然名叫银行,但其实属于投资基金,主要提供绿色项目的股权投资。据这家银行的总裁介绍,由于国家背景的绿色基金投资到了绿色项目,撬动好几倍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绿色行业中,国家利用较少的资金调动起一大批环保节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杠杆效应非常显著。

美国的《超级基金法》规定,如果银行贷款给一个项目,而这个项目发生了污染土壤的事故,银行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影响的居民可以起诉银行。这对银行构成强有力的约束,迫使银行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同时在内部信贷审批流程、贷后管理、人才培训、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2002年,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召开的”商业银行会议”上,提出了一项企业贷款准则,这就是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该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在,”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

除了政府级别的参与,国外的企业,也都大部分自愿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绿色金融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方向和新趋势。

国内的探索

过去30年,中国经济增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主要受到由政府主导的制造产品出口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带动。如今,中国经济进入了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决策层正积极地把以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消费驱动的模式。

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结构调整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的环境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挑战,决策层已意识到这一挑战的严重性,并启动了一系列绿色金融举措应对环境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国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绿色金融越来越受到国内众多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追捧,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绿色金融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空间。笔者认为,国内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多措并举,创造性地通过贷款、债券、基金、担保、指数、碳排放交易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今后,需要加强的领域和探索的方向主要有以下几点:

加大政策引导、健全法律法规。目前与绿色金融市场化建设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不管是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还是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或者是存在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或者是存在着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对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对绿色信贷的扶持政策,使商业银行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利可图。应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进程,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善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机制,加大对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相关法律修订的过程中来加强生态保护的条款,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

完善绿色信贷贴息机制。举例来说,如果政府直接对绿色项目进行投资,一块钱只能当一块钱来用。如果贴息3%,可以撬动100% 的贷款本金,即用1块钱的政府资金撬动33块钱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但是,绿色贴息管理难度较大,需要认真识别绿色项目和优质的绿色企业。

建立绿色债券市场。绿色债券可以为绿色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且融资成本合理,比较适合大中型、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如高铁、轻轨、地铁、污水处理、废料处理、新能源等。 2015年12月23日,央行发布了关于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绿色金融委员会也发布了《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对绿色债券进行了界定和分类。除此之外,还要培育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级机构,建设绿色债券环境绩效跟踪评价体系,这些都将成为未来对绿色债券发行人构成约束的市场机制。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发行绿色债券可以作为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与绿色信贷中长期融资项目类型匹配,能有效解决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同时还可以成为主动负债工具,改变商业银行存款占绝对比重的被动负债局面,化解金融风险。

发展绿色产业基金。以前,绿色金融主要局限在绿色信贷领域,但很多大中型中长期战略型持续性有示范效应的绿色项目首先需要进行股权融资。因此,需要通过建立一些以财政出资发起或参股设立的绿色股权基金,采取公司制办法,即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动绿色项目的股权融资。除了财政资金,这些基金还可以吸引大型金融机构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出资,投资的模式主要是以股权,当然也可以债权投资担保等方式进行。托管方面,优先选择绿色信贷业务运营良好的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银行,并提供配套资金募集和项目融资服务。国内外经验表明,政府背景的股权基金投资于绿色项目,可以大大提升民间资本对这些项目的风险偏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有效吸引民间资金跟投。

建立绿色担保机制。今后,我国可考虑成立专业性的绿色贷款担保机构,对涉及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贷款进行担保,并承担一定比率的贷款违约损失。对这些项目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在不良率可控的情况下,明显降低绿色贷款的融资成本,解决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此外,还可以考虑由多级政府出资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并支持绿色担保机构的运作,分担部分绿色项目的风险损失。而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强制性的绿色保险制度,也是绿色担保手段的一种。

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可以这么说,目前资本市场中大部分的指数是”棕色”的,即包括了许多污染性上市公司的股票指数。未来,应开发更多的绿色指数,清洁、绿色行业在这些指数中所占的比重很高,污染性行业所占比重小甚至被剔除。在欧洲,ETF指数产品中已经有20%是”绿色”的,而在中国这个比率只有1%。所以,国内发展绿色指数方面具有很大潜力。

整合碳排放权交易所。整合国内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平台,打通各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之间的壁垒,扩大交易规模,提高市场流动性。充分发挥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逐步建立起涵盖现货交易、远期交易和期货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

下一个风口?

绿色金融除了有政府的大力支持,还有巨大的市场体量和融资需求。数字显示,目前我国重工业占GDP的比重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最高的,而重工业产生的空气污染是服务业的9倍。我国能源结构中煤炭消费占2/3,而燃煤产生的空气污染是清洁能源的10倍。

有研究表明,未来我国每年绿色投资的需求将达到2-4万亿元,其中财政每年约能投入3000亿,只能占比约15%左右,其他85%以上的绿色投资需要来自社会资本。所以,必须发展一个绿色金融体系,才能有效地推动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向绿色转型。”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相关课题组研究成果显示,从2014年到2030年长周期从低方案、中方案和高方案下,中国绿色融资需求分别达到40.3万亿元、70.1万亿元和123.4万亿元。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俊预计,未来5年内,中国每年将在绿色行业投资至少3200亿美元。高盛则预计,未来5年内,”绿色服务”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美元。而现实情况是,目前我国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项目贷款余额仅为5.8万亿元。

如此巨大的体量和需求,必然吸引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积极参与。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了首单绿色债券,开启了中资金融机构在境外发行绿色债券的先河。2016年1月29日,兴业银行首期发行的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完成全部缴款,标志着国内绿色金融债正式落地。

除了银行,类金融机构中也不乏积极参与绿色项目的企业,以互联网金融平台团贷网为例,其借款客户中,就包括上海中驰这种专注轨道交通声屏蔽的绿色技术企业。通过与团贷网的合作,上海中驰多次填补了项目的资金缺口,有效化解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境,目前其已挂牌”新三板”。

然而,客观地说,虽然目前我国各类金融机构对发展绿色金融颇为热心,但在具体实践层面却又面临着诸多障碍,如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环保信息不透明、沟通机制待完善;金融机构缺乏环保专业知识,缺乏专业领域的技术识别能力,股东、投资者、员工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企业和个人”绿色消费”意愿不够强烈等,这些都有待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予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