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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金融行业来思考p2p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6-04-07 分类:趋势研究

很多人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有很多期待,是因为行业平台跑路频繁,而很多媒体和新闻大范围的传播行业负面消息,而地方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也是反复多变,致使行业从业者,创业者以及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困境,致使很多人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如果我们放开视角,从更宽广的角度来思考互联网金融可能出现的监管形式,这样可能更容易理解,互联网金融行业也是金融,而如果来理解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不妨从传统金融的角度,其中包括国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来思考互联网金融行业。而国内的融资性担保行业在国内也只有十多年的历史,从零开始到现在上万亿的规模,而小额贷款行业也是将近万亿的规模,其实融资性担保行业和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其中所占的传统金融行业市场份额仍然是微不足道的,抛开 6万多亿的民间借贷行业,信托行业16万亿的市场规模,而银行贷款余额截至2015年底将近94万亿市场规模,而目前整个p2p行业,2015年整年的成交量还不到一万亿,而整体的待收余额不到6000亿规模。

在不到6000亿规模的待收余额的,车辆贷款和房产抵押平台占据了8成左右的市场份额,而车贷所占份额还不到1成,截至2016年初,整个p2p行业车贷待收余额不过200亿左右,其中国内前十的车贷平台将近100多亿。而目前不到6000亿待收余额的p2p行业,其中可能有三分之一的待收是来自小额贷款公司,还有一部分待收是来自担保行业,其余大部分都是来自民间借贷公司自身的债权。关于行业的数据,没有办法找到详尽的资料,而目前整个行业也没有谁去分析,我只能找不同时间段行业数据,估算的大概,如有出入,还请纠正。

我拿出行业目前待收的规模,交易额,各种不同类型的资产详细的比例来分析目前整个p2p行业,是希望可以让大家对于p2p行业有一个非常清楚的认识,那就是p2p行业相对传统金融行业真的是微乎其微的市场份额,而目前整个p2p行业的待收规模,可能真的不到一半是因为p2p行业发展起来的,平台自己搭建的团队所做起来的资产,然后一点点扩张团队,深耕起来的。而绝大多数资产都是来自小额贷款行业,来自于担保行业,来自于已经存在的民间借贷公司。那么p2p 行业所造成的跑路的情况,究竟是谁之过?是谁该对p2p平台跑路进行负责?还有监管层该如何对p2p平台进行尽管?我觉得这样才能够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在e租宝之前,p2p最大的跑路平台不过是北京的里外贷,还有广州的盛融在线,一个是将近9亿的待收规模,一个将近10亿,而这跟e租宝,金鹿财行相比,真的是小巫见大巫,而这样的平台,在当时p2p行业所造成的震撼,无异于惊天巨雷。我说这些并不是为了给跑路平台辩白,而是p2p行业在野蛮生长的时期,对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对于投资者所造成的资金损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在p2p行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的态度,支持力度,媒体的曝光,关注度还有其立场,投资者的参与人数,信任程度其实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但是p2p平台其实本身没有变。变的是观众对于p2p平台的态度,除了纯粹骗子以外,还有类似e租宝的自融,或者纯粹把p2p当做融资通道,进行高风险资本运作的平台,因为经营不善所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平台,在媒体曝光和我们所看到的p2p 平台跑路造成的投资者资金损失其实微乎其微。把这些数据举例出来,是希望不管行业如何发展,监管层,投资者,媒体,对于真正经营p2p平台的从业者,创业者,能够对行业本身一个客观而又公正的认识,不是一昧的负面评价,污名化的抹杀p2p行业的发展。

虽然行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平台急剧扩张,随着规模的扩张,风险不断的积累,其经营风险还没有完全暴露,但是随着平台的发展,必然会有他没有办法承受的那一天。但是我想说的,就算是这些平台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但是还是为国接盘,因为经济下行,僵尸企业退出,产能过剩的出清,而因为平台给这些企业进行放贷,是能够暂时延缓企业倒闭所造成的地方政府就业压力,能够让中国经济转型,贡献一部分微绵之力。

我想说的大家对于p2p监管不要有太多幻想,

1;在于p2p行业混乱其本质并不在p2p,而是经济下行所造成原因,大部分的资产来自于小额贷款行业,担保行业,民间借贷行业。

2;在于监管层本身监管能力的缺乏,大家对于监管层有过高的设想。

3;在于p2p行业相对来说规模太少,还不足以使得监管层下定决心监管。国内兴起的融资性担保行业已经有十多年了,至今仍然没有解决监管原因,何况是p2p行业了?

关于地方政府,我们最近看到北京和上海都开始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很多从业者开始恐惧,其实大可不必,这是因为监管缺失所造成的,地方政府为了维持本身的形象,为了维持治安治理,怕引起社会动荡,处于维稳的角度来提前排查风险,将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但是行业从业者没必要害怕政府,我所知道的深圳某大型平台,被经侦带走的原因,在于他们的高管的举报,而其举报的原因,就是平台自融,而在该平台初期发展的时候,的确发了大量假标,但是发假标的资金大多用于公司扩张,公司经营,员工工资,而不是个人或者高官的挥霍,并且后期随着公司的规范,公司所产生的现金流已经覆盖了早期的大量的自融。而经侦考虑到社会维稳,觉得平台是往良性发展,所以就息事宁人,除了将这个平台高官在经侦备案之外,并没有把这个平台怎么样。而这个平台最后被某鼎廉价收购了。

地方政府跟行业的博弈可见一斑,并不是一定是对立的,只要平台是良性的,规范的,哪怕前期犯了很多错误,他们也愿意容忍,所以政府对于p2p行业其实并无恶意,绝大多数时候是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媒体恶意渲染了政府跟p2p行业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