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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析:“首付贷”的两种经营模式

发布时间:2016-04-19 分类:趋势研究

中债资信日前发布首付贷专题报告指出,现阶段,首付贷的借款平台主要为小额贷款公司和P2P网贷平台,背后参与者涉及房地产中介、第三方P2P平台和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同经营主体和借款平台载体之间可以互相组合或兼而有之,形式较为灵活。

首付贷的一大类经营模式是房地产中介自营的“经纪+金融”模式。中债资信报告介绍道,实力较强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或理财平台的形式,将经纪业务和首付贷连接,形成了“经纪+金融”销售体系。

以某上市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屋代理销售业务,后来新增了小贷业务,最初与普通小贷公司没有区别,基本通过扫街揽客,贷款用途多为购车、购电器、装修等阶段性家庭流动资金补充。后来,基于其房地产代理销售业务,该公司通过售楼案场进行客户导流,借助下属小额贷款公司为客户提供可用于房屋首付的贷款业务。从客户群体来看,该公司的贷款业务有90%以上在二三线城市,单笔借款在10万元以下的客户占比在85%左右,目前暂不涉及一线城市的二手房市场。

除了用于首付的贷款,还有部分平台的贷款用途是房屋买卖交易中的短期周转资金,一般产生于三种形式:赎楼,即购买下一套房时,旧房的银行按揭贷款未还清,通过平台短期贷款赎回抵押的房产,并再次获取购买新房的银行贷款;过桥,即购房时已经申请到银行贷款但放款较慢,急需支付房款时的贷款;周转,即换房时买卖房屋的时间错配,需要贷款解决短期资金需求。以某大型房地产中介的理财产品为例,该类理财产品的借款人通常是其客户,比如某借款人已取得银行批贷函但银行未按预期时间放款,而该借款人的房屋交易、批贷及过户手续均在该中介办理,因此该中介通过在其网络平台上发布借款人的筹资需求,并为其提供担保协议,同时披露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资质审核情况,有意愿的投资者即可在线上进行投资,在筹资金额达到借款人需求后,该款产品的投资通道关闭,借款人将在产品期限内进行还款。

首付贷的另一大类经营模式是第三方P2P网贷平台模式。对大部分第三方P2P网贷平台而言,购房贷款只是它众多产品中的一种。从风险控制来看,不同项目担保措施差异较大,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就购房贷款而言,一般需要进行资产抵押或质押,但平台所披露的借款人信息比较有限,较难判断借款人的资质情况。此外,由于客户资源的集中性,网贷平台开展房贷业务一般都需要与房地产中介合作,实现客户资源和平台资源的共享,但资源交换必然造成成本上升。在此合作方式下投资风险完全由P2P网贷平台承担,风控压力较大。

“整体来看,在几类首付贷经营模式当中,房地产中介自营首付贷具有明显的渠道优势和信息优势。”中债资信报告指出,“一方面房地产中介市场是首付贷需求的核心发生地,房地产中介能够第一时间接触到首付贷用户,具有天然的渠道优势;另一方面房地产中介可以通过线下调查获得更真实可靠的用户信息,较 P2P平台等纯线上模式具有明显信息优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房地产中介可以获取央行征信信息,而纯P2P公司则因无法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而处于信息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