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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重视金融业道德自律

发布时间:2016-04-29 分类:趋势研究

最近,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点名e租宝、中晋系案件,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给有关群众带来严重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4家国家机关召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将“e租宝”非法集资案定为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并定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对民间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重点领域和民办教育、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等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伴随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P2P平台跑路、项目逾期事件一再发生。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有约660家平台跑路,今年1~2月又有约200家平台跑路。而以Lending Club、SOFI为代表的美国网络借贷行业却鲜有“跑路事件”。其原因在于美国有在信用评级、监管合规、风控等方面一套完整的法律和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美国一直在强调金融业道德自律,以构建良好的行业精神,以期通过自律从根源上解决代理冲突带来的欺诈风险。

美国的法律和监管体系

美国P2P网络借贷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完善,同时监管当局也对其监管比较严格,因此确保了美国P2P借贷行业具有稳定的发展秩序。美国在法律方面,主要有《债务公平催收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变革和消费者保障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企业振兴法案(JOBS法案)》《公平信用卡支付》等法案,它们在债务催讨和催收行为、金融体系透明度和问责制、众筹融资、互联网消费者信用卡欺诈等方面,保障了消费者信贷和投融资的合法权益。

在美国,P2P网贷行业受到SEC的严厉监管,其复杂的透明化披露手续、高昂的注册成本等都是P2P行业起步时的门槛,若不能满足则无法涉足P2P市场,SEC对事后的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也十分严格。此外,美国联邦银行管控机构也会严格和周密地管控存储类机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消费者金融业务的开展和服务水平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联邦消费者保护法令,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则通过诸如揭露相关的反欺诈条款等手段实现其保护金融消费者与投资的目的。与此同时,不只是美国联邦,遍布美国各州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了对 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在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和人员,美国监管部门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态度,一旦违法,将会受到严惩。

美国对金融行业具体的监管惩戒也十分严厉。比如2008年时,Prosper曾因为没有满足证券发现合规要求被要求暂时停业。2009年之后的6年之内,纽约南区检察长BHARARA起诉并成功定罪了87宗内幕交易案件,向SAC基金进行了18亿美元的处罚。2013年11月,全美连锁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未能根据其注册地的法令来对贷款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该公司给予了1.9亿美元的罚款,惩罚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美国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监管惩戒有效保障了投资人的利益。

我国的法律法规和监管

今年来,我国也不断推出相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 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明确指出P2P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范,促进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8月1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12月28日,银监会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了P2P网贷不得开展线下模式。

2015年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对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领域采取了多种监管行动。2015 年5月至8月,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公安部、人民银行等31个部门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开展了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对一些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2016年初一线城市房价的疯狂上涨催生了首付贷等信贷产品后,中央和各地对首付贷等业务进行了排查和限制。e租宝等机构倒闭后,央视和各地也纷纷对广告采取了相关措施,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也将于5—7月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近日还有消息传出,P2P网贷整治方案将采取“一户一档”、划定红线、分成三类和政府不兜底等方案。

虽然在法律和监管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我国在P2P等互联网金融领域仍然存在以下问题:部分P2P平台仍在做线下理财;实行人海战略,盲目扩张资金端,忽略资产端;忽略成本,花费巨资宣传、找明星代言,挖顾问团队;提供信用担保,保障本息,平台兜底;泄露客户信息;大部分P2P没有实现真正的资金托管;部分平台仍然存在资金池问题。且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人数同比分别上升71%、57%、120%,达到历年来峰值。

互联网金融监管:重视金融业道德自律

金融行业的欺诈频发缘由来自行业中的代理问题,即金融专业人员与投资者之间存在利益不一致,在金融专业人员无法被全面监管时,可能会发生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件。相对于金融创新,金融业监管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滞后。因此,除了依靠法律体系,美国一直强调金融业道德自律,通过两者手段的结合来保护投资者利益。

高要求的道德标准是维持公众信任的关键。美国CFA协会制定的“道德操守和专业行为准则”以框架性的语句描述了金融从业人员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具体包括: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持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不得从事任何有悖于诚信原则的欺诈行为;应维持资本市场信誉,不得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不得操纵市场;对客户忠诚、公平对待,保护客户机密等。其针对资产管理行业制定的资产管理公司行为准则已经被美国1000多家金融机构采用,以规范职员行为。这一行为准则概括了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其行为符合客户利益,独立客观的给予专业判断。具体而言,这一行为准则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对客户忠诚:将客户利益置于第一位,维护客户隐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在投资行为流程和交易中,需要向客户披露充分的信息、在适当谨慎的情况下独立作出判断、并确定客户的投资适当性。

互联网金融为被传统金融机构忽略的小微创新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三农” 投资、精准扶贫,补充传统金融机构职能,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并不意味着寒冬的到来,是行业规范逐渐形成的一个过程。事实上,在一些平台倒掉的同时,互联网金融融资并未遇冷。2016年,平安陆金所、苏宁金服等相关企业先后宣布获得巨额融资。日前,蚂蚁金服宣布完成B轮融资45亿美元,成为全球互联网行业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私募融资,提振了整个行业的信心。4月28日,人民日报也刊文指出,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规范是前提,发展是根本。可见,互联网金融平台仍被认可,远非有些人所说的“步入冬天”。 为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和长治久安,互联网金融行业从业者应保持专业、审慎、忠诚客户的职业素质,重塑行业的道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