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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牌照管理实施可行性有多大

发布时间:2016-07-11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国际金融报

随着各地监管的实施与投资者趋向理性,P2P将从多方混战的“战国时代”进入整合期。

7月6日,据相关媒体报道称,“P2P行业排查清理仍未结束,监管细则可能将在明年2月份出台,P2P将可能实施牌照管理,细则一旦落地,多部委的联合专项整治职能将转移至新的监管部门中。”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多个行业采访获悉,对于牌照管理的实施,目前市场上传出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观点认为,对于P2P平台而言,一直都期盼着监管细则的落地。而一旦实施牌照管理,更利于P2P行业的优胜劣汰;而另一种观点认为,P2P实施牌照管理,也就意味着P2P可能将归为金融类,并发放金融牌照,目前看来可能性不大。

相关互联网金融(简称“互金”)从业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此前监管部门多次到各地调研,监管口径以注册备案为主。一旦给P2P发牌,意味着这个平台是安全的,但对于P2P领域,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这两者诉求本来就不对等。

P2P监管以注册备案为主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在银监会去年4月28日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上,为了防范P2P非法集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会上提出,需要出台专门法规,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业务予以统一规范。

据当时会上传递的信息,央行正在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规定业务规则和监管框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职责。

多位互金行业人员透露,P2P网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其是撮合交易的角色,监管方面可以更多地从注册资金、业务范围、团队人员任职资格、投资者保护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

对此,互联网金融行业专家罗明雄也持有相同观点:网贷平台若是信息中介,只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不对资金安全进行担保;若是信用中介,则相当于为资金做了背书。比如银行,就是信用中介,储户只管存钱,不管钱借给谁。但目前P2P业内一个公认的观点是,P2P只是信息中介,不做资金池,不动用客户资金。

此前,银监会人士也表示,目前网贷行业政策研究制定都没有定论,最本质的应该由网贷平台的性质决定。

正常营业平台不足五成“自去年12月28日监管意见稿发布至今,P2P平台已经在规范发展的道路上进行了不小的探索和实践。然而在合规建设过程中,我们特别期盼监管细则能够尽快落地执行,这对于平台的战略规划意义重大。”紫马财行CEO唐学庆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如果真的实行牌照管理制度,将极大地增强行业优胜劣汰的进程,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力下促进正规平台尽快脱颖而出。

事实上,2016年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的第一年,监管层对互金行业的监管动作频出。而在这轮监管风暴之下,这半年来P2P行业较之前已低调沉稳许多。

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省市提早进入互金整治的清理整顿阶段,竞争力不足的中小平台加速退出网贷市场。

有数据显示,今年6月新上线平台仅有47家,而停业及问题平台却达94家。值得一提的是,6月份新上线平台有47家,而2015年同期新上线平台数量达207家,同比下降77.30%。

网贷研究员马骏直言,目前看来,大多数平台的退出正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国际金融报》记者同时注意到,尽管目前行业进入风险释放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但仍有大量传统行业巨头企业进场“角逐”,并且个别互金平台仍能获得资本市场的极大青睐。

对此,唐学庆表示:“这取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全面整改过程中呈现出几大健康发展的良性特征:第一,行业停止野蛮扩张,开启自律净化模式,自主退出的平台增多,行业整体展现理性收缩态势;第二,粗暴获客时代形成的畸高收益率普遍回归理性,行业整体收益率下降至低风险区间;第三,投资人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已具备一定的P2P投资常识和理性判断能力,自主承担投资风险的意愿有所提升;第四,在反馈中不断优化的监管政策已经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实现了监管与自律有效结合的治理目标;第五,互金企业将目光从野蛮扩张转到加强资产管理、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夯实基础设施的建设环节。”

各地整治进入排摸阶段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元年,上半年针对P2P网贷等新型金融服务的监管举措频出,从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打击非法集资等多个角度全面严控金融风险。目前来看,这轮监管风暴已取得较为显著的调控效果,原本在高速扩张道路上玩命“飞驰”的互金列车已然平稳降速,在整改过程中完成了一定程度的自我净化和优胜劣汰。

当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正在全国如火如荼进行中。

7月5日,“国家级”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部分会员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布置及培训(二期)的通知》,称此次培训将于7月14日下午在京举办,内容为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培训及数据报送工作配置。

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刚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

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外,地方互金协会在地方金融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也是“动作频频”。

7月5日同一天,据媒体报道,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通知称,为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发展,上海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方案和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6个领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到排摸阶段。

6月29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第二期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管培训。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聂林坤公开透露,广州市互金整治方案已报送市委,正等待批示。

此外,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也在积极推进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方面的工作。记者获悉,截至目前,18家会员平台已接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的产品登记平台,所有会员及26家观察员均已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7月2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主办、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协会协办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高管系列培训(第二期)会议上,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君直言,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多元化监管模式由立法监管、企业自我监管、自律监管、司法监管、行政监管、国际组织监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监管协调机制、公众监督九大领域的制度体系、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组成。

“伴随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逐渐深入,紫马财行意识到监管与自律双重约束的重要性。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紫马财行在风险管控、信息披露等方面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平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在合规建设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唐学庆在该培训会上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