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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管意见稿力促金融体系创新改革

发布时间:2016-08-17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近日,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共五章26条。

为此,PPmoney万惠董事长陈宝国表示,“资金存管是网贷行业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也一直是影响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合作的关键领域,对投资者信心、网贷合规发展和金融体系创新改革都有重大意义。”

《征求意见稿》指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陈宝国表示,银行与网贷平台进行资金存管合作的现有模式主要有,银行直连、直接存管和联合存管,这一规定被不少业内人士解读为“联合存管”模式将遭禁止。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管银行必须在官方指定的网站公开披露包括网贷机构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逾期率、不良率、客户数量、平均借款期限及借款成本等数据。

陈宝国指出,这与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两份有关信息披露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以及信用信息共享标准,乃至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上线“明镜”系统,在信息披露上的管理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陈宝国表示,尤其是逾期率、不良率两项指标,直指网贷平台的风控水平与资产质量,一旦按照监管要求公开披露,将在业内产生进一步的优胜劣汰,逾期率、不良率高企的中小平台,将在获客方面面临巨大挑战,乃至被淘汰出局,而逾期率和不良率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的平台,将进一步获得市场认可。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网贷平台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方可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包括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具备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稽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的相关制度,以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陈宝国认为,“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这是去年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所提出来的监管要求,但目前该办法正式意见稿仍未出台,网贷平台也无法可依。”

同时,陈宝国表示,“要求网贷平台具备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这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据我们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90%以上的平台并未获得这些许可证,仅仅拥有一个ICP备案证明,但ICP备案并不等于ICP证乃至EDI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