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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从此告别野蛮生长时代

发布时间:2016-08-25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今日头条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4部委正式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P2P网贷行业监管的靴子终于落地。自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来,时隔8个月,中国网贷行业迎来了史上首个基本法,国家首次在政策层面上赋予P2P网贷合法身份,标志着中国P2P网贷正式进入一个依法创新、公平竞争的有序、健康发展的新时代。

“《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P2P网贷行业野蛮生长时代的终结,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中国最早研究互联网金融资深专家、深圳市人大常委经济工委委员、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商会会长向隽表示,以P2P网贷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在争议中走过了将近十个年头,在保护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大原则下,中国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始终保持支持、鼓励和包容的态度。守得云开见月明,互联网金融总算吹散“最后一片雾霾”,踏上阳光化、规范化、健康化发展的新征程。

2016年“互联网金融”正式写入“十三五”国家战略规划,紧接着14部委拉开了行业整顿的帷幕,中国互联网金融正式步入规范的历史征程。撇开具体的监管细则,《暂行办法》的出台绝对是众望所归。虽然目前1.0版本的监管办法不能满足所有从业者的诉求,个别管理细则还存在较大争议,但监管层开放务实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为后续改善预留了空间。可以说,从“监管真空”到有法可依,从“劣币驱逐良币”到公开透明,互联网金融的“春天”真的到来了。

从一开始,P2P网贷的功能定位就在于普惠金融,作为中国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银监会着重强调了网络借贷“小额分散、服务实体”的本质属性,目的在于推动P2P网贷普惠本质的理性回归,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三农”、创新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最重要的是,这是银监会承认P2P合法身份的关键依据。中国现代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新旧两股金融力量的支持,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互为补充,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


《暂行办法》对P2P网贷发展过程中的几大“痛点”,基本上都逐一进行深入分析,并各个击破。“十三条禁令”、“双负责”监管框架、统一资金存管、第三方监督、合格投资人制度等,自上而下形成了严密的监管网络。“黎明已至,曙光重现,作为中国普惠金融的主生力军,每一个P2P网贷平台就像一滴水,只有融入没有污染的澄净大海,才永远不会干涸,才能释放最大的力量。水滴石穿,中国互联网金融未来会更好。”向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