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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业需建立信息共享系统 促进借贷信息透明

发布时间:2016-08-30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和讯网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暂行办法》,共八章四十七条,为网贷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制度依据。

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实践者,北京捷越联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王晓婷也在第一时间对《暂行办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她表示,去年年底的征求意见稿出了之后,行业内都在期待《暂行办法》的出台,此办法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对一些条框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为平台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据悉,《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债权转让行为、不得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实施市场退出。在具体的负面清单内容中,还包括了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性行为。王晓婷表示,这些就对平台的相关业务划定了红线,不符合监管要求的,肯定需要尽快调整或转型或退出市场。

对于本周内网传的借款额的规定,《暂行办法》做出了明确,划定了借款人的借款上限。王晓婷介绍说,规定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业务以及部分较高金额的借款业务影响比较大,面临业务转型的局面,例如现在一些平台中的房贷抵押、高端车辆抵押业务以及其他业务等,多数是超过这个限额的,这些业务就需要调整。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对于平台风控来说,可以有效防范风险过度集中,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但王晓婷也指出,这个限额规定需要行业内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因为目前信息不透明,很多借贷信息很难做到确认。

关于近期热议的资金存管,《暂行办法》要求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资金存管机构与网贷机构应明确约定各方责任边界。据悉,银监会下一步将尽快发布网贷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具体办法。王晓婷表示,平台也都期待具体办法的出台,从而进一步指导平台与银行在资金存管业务活动中更加顺畅运行。

与征求意见稿过渡期18个月不同,《暂行办法》给出的过渡期只有12个月,要求在一年内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分类处置等措施,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机构规范发展。王晓婷表示,这个时间对平台来说,可能任务还是比较重的。但同时,《暂行办法》已经给出了比较详细的业务规则,明确了网贷平台的业务边界,一年的时间,相信平台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加之去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出了之后多数平台其实都在积极进行合规调整,以符合监管的要求。

此外,《暂行办法》还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明确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设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义务、合格出借人条件,明确对出借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实施分级管理,通过风险揭示等措施保障出借人知情权和决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