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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金农村消费金融需要精耕细作

发布时间:2016-10-28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机制建设、产品和服务、业务渠道、风险防控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完善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

随着扩大内需、消费升级提速,消费金融市场迎来发展机遇。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积极培育发展消费金融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新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改善优化消费金融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的政策措施。在鼓励政策不断加码、消费金融市场空间不断拓宽的背景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正在发力拓展农村消费金融业务。

1、精耕农村消费金融市场

当前,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市场主体可大致分为三类:商业银行、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从股东背景来看,可以分为银行系和产业系两类消费金融公司)、电子商务公司。随着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我国农村消费金融市场日趋成熟。一方面,农村消费金融市场规模逐渐扩大;另一方面,在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都在发生变化。在消费方面,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群体开始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向更多的服务消费转变,消费信贷需求较大。面对新兴的市场,一些电商企业精心布局,向县域农村市场渗透,如阿里巴巴启动“千县万村”计划、京东在全国铺开“县级服务中心”等,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农村消费金融领域展开竞争。

在我国,商业银行涉足消费金融领域主要以消费信贷业务和信用卡业务为主,一些商业银行还发起设立了消费金融公司。同时,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商业银行传统的消费金融业务开始向互联网消费金融转型,不断创新产品、服务和渠道。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也从机制建设、产品和服务、业务渠道、风险防控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完善消费金融的发展模式。

在机制方面,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成立了专门的消费金融业务部门,搭建了综合化的消费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例如,长春农商行与南京银行合作成立了消费时贷中心,下设市场营销团队、业务运营团队、风险管理团队、综合团队,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顺德农商行则成立消费金融中心,带动大零售金融业务快速发展。

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围绕农村居民建房、购物、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的消费需求,结合不同的场景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发力传统的消费信贷业务。例如,浙江农信推出丰收信用卡灵活分期、账单分期、小额现金分期业务。江苏南通农商行创新推出“颐福乐”贷款项目,满足养老机构在新建、改扩建房屋及购置配套设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满足养老服务业的融资需求。

在业务渠道方面,随着“互联网+”的推进,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终端或与电商平台合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业务渠道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多元的服务场景。例如,江西省联社加快优化“e百福”平台,进一步完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的功能,构建多维度、立体式的营销体系,提供交互式、场景化金融服务。福建农信正着手开发“客户信息采集系统+客户评级系统+网易贷”的O2O快速贷款模式。山西尧都农商行与乐视网、北京乾元大通公司签署了筹建消费金融公司发起人意向合作协议,试水消费金融新蓝海。

在风险防控方面,针对消费金融业务单笔交易金额较小、消费场景比较分散的特点,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采取了多元化的风控手段,建立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例如,福建农信运用大数据技术全方位智能评定客户等级,采取外部征信引入和内部风险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描绘客户的风险图像,建立快速审批规则,提高风控水平。吉林长春农商行打造“营销→录入→系统决策→征信→外访→核查→合同签订→放款→贷后检查→催收”流水作业模式,依托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进行流程化审批。同时,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例如,福建厦门农商行发行全国首单农村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入池资产包括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的信贷资产及民生金融领域的社保类贷款,以盘活信贷存量,扩大消费信贷规模。

2、直面发展农村消费金融的挑战

城乡居民消费理念、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发生的变化,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拓展消费金融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近年来农村消费金融有所发展,但仍存在产品比较单一、服务渠道少、覆盖面不足等问题。“商业银行参与县域及农村消费市场主要面临两个挑战,一是消费需求不足,二是经营成本过高。”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部相关人士表示。

消费信贷业务模式有待完善。一方面,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的供给整体上还不充足。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尚处于完善阶段,受制于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尝试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但主流的消费信贷业务仍依赖抵质押担保方式,业务品种相对单一。 广东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可用作抵押的有效物品不多,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福建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金实力相对较弱,有限的信贷资金往往优先投放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投放于消费领域的贷款较少。”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农信机构推出的消费信贷产品重点集中于住房消费信贷和汽车消费信贷领域,同质化现象明显。与文化娱乐、绿色环保、耐用消费品相关的新兴消费信贷品种相对较少。同时,结合消费场景、依托互联网技术发展消费金融的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业务渠道有待拓宽。

消费金融覆盖面不足,经营成本较高。农村金融服务涉及面广、业务分散、交易金额小,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面临挑战。广东银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金融机构网点管理维护及金融机具成本较高,发展农村消费金融需要考虑投入和产出。”

外部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健全。一方面,征信体系不完善,信用环境有待优化。业内专家认为,信用是消费金融风控的核心,而我国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仍不完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征询和调查农户借款人的有效手段。记者了解到,虽然持牌机构可从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调取资料,获得相关的征信报告,但企业类大额贷款的数据相对完备,小额消费贷款数据仍不完善。另一方面,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一些区域信用基础薄弱,冒名贷款、恶意拖欠贷款等问题时有发生,农村消费金融发展缺乏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大了银行的风险。此外,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

3、发展农村消费金融须多措并举

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姜丽明在2016年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在扩大农村内需中寻求新空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把握农业农村发展释放的新动能、亿万农民创新创业激发的新活力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带来的新动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领域,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契合度”。对此,监管部门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结合农村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合力开拓农村消费金融的新局面。

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并发展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特色专营机构,完善环境设施、产品配置、金融服务、流程制度等配套机制。随着征信体系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模式愈加成熟,消费金融公司牌照逐步放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积极争取消费金融公司牌照,以成立子公司的形式,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内涵;优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网点布局,可在批发市场、商贸中心、学校等场所,新设或改造分支机构,作为提供消费信贷业务的特色网点。

优化消费信贷业务管理模式。在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客户授权,实现消费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和放贷;优化绩效考核机制,突出整体考核,推行尽职免责制度;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项目风险、综合效益和担保条件,通过贷款定价和浮动计息规则,合理确定消费贷款利率水平。此外,要着力促进消费信贷业务与信用卡业务融合发展。中国农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部相关人士表示,二者的营销渠道可实现互联互通、交叉营销,后台数据可实现实时共享,将消费信贷业务与信用卡专项分期业务进行集中管理,以实现客户与业务分层经营,提高消费金融业务的收益和灵活度。

设计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实现传统消费信贷业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与农房装修、耐用消费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相关的消费信贷产品,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的服务力度,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同时,加强与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开发消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

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着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消费金融的新模式,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直销银行、电子商务平台等渠道,构筑线下网点和线上渠道互为补充的业务体系。

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技术,不断优化客户数据库,提升快速并完整地整理客户数据与审核客户信息的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金融服务。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弥补自身技术缺陷,实现优势互补,共建互联网大数据运用平台。改善小城镇、农村集市、商业聚集区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用卡便捷度。

监管部门应强化功能化和差异化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改善农村消费金融市场信用环境,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引导银行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等行业信用建设,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依法严惩价格欺诈、质价不符等失信行为。

此外,还要加强消费金融知识宣传,促进农村居民转变传统消费观念。加强对消费理念和消费信贷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村居民对消费金融的认知程度,扩大消费信贷的客户群体,为农村消费金融创造良好的市场空间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