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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将逐步走上分类管理之路

发布时间:2016-11-10 分类:趋势研究 来源:北京商报

在2016第十届中国(深圳)国际金融博览会(以下简称“深圳金博会”)的“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高峰论坛”(以下简称“高峰论坛”)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主任尹振涛认为,网贷平台可能将逐步走上分类管理之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各类网贷平台将如何应对借款限额和负面清单的限制?尹振涛指出过渡期将出现几个可能,一是转型做小额信贷或消费金融,二是尝试联合放贷的银团模式,三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四是与分离资产端和资金端业务。

据了解,深圳金博会,是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是国内三大金融展之一,在金融业创新发展和搭建国际金融交流合作平台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峰论坛,由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深圳市服务贸易协会联合主办,深圳市钱诚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深圳市钱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中商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共同探讨新格局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创新模式。

在今年的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系统规范P2P网贷机构及其业务行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王刚同时指出,网贷监管规则落地需要关注五个方面,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政策的调整变化;网络借贷监管法律制度发展沿革;资金存管;地方金融办实施监管的局限性;信息披露细则。

第一网贷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0月30日,17省市的107家P2P网贷机构实现了银行资金存管。其中最多的四个地方是:广东34家、北京21家、上海12家、浙江11家,四省市共78家,占全国72.90%。其中深圳23家,占广东67.65%,占全国21.50%。撇开问题平台2348家、观察平台1665家,按正常运营平台数量2244家计算,银行资金存管数量占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比例不足5%。“监管层关于资金存管的管理细则尚不明确,银行和平台皆处于观望状态。P2P资金存管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发相互兼容业务系统的成本较高。银行和P2P平台经营理念不同,双方之间存在冲突。P2P业务风险较大、利润微薄,银行不愿以自身信用为平台背书,缺乏开展业务的动力,监管规则决定了在存管业务交涉过程中,平台与银行地位不对等。”王刚指出。

近期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对接P2P资金存管业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王刚认为,对平台而言,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具有营业执照,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获得ICP运营许可、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其中ICP许可是平台目前的最大门槛。

第一网贷大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10月30日,21省市的375家P2P网贷机构,拥有ICP经营许可证。其中最多的四个地方是:北京128家、浙江89家、广东34家、江苏22家,四省市共273家,占全国72%。

截止2016年10月30日,10省市的38家P2P网贷机构,拥有EDI证。其中最多的三个地方是:广东10家、江苏10家、浙江9家,三省市29家,占全国76%。其中, 7省市的31家P2P网贷机构,同时拥有ICP许可证和EDI证。其中最多的三个地方是:广东10家、浙江9家、江苏8家,四省共27家,占全国87%。换言之,目前沉淀着5015亿 -7257亿的大额P2P网贷资产,必须在未来不到10个月内,P2P网贷行业需要从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抽回,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对实体经济和部分地区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记者 闫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