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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是农金创新趋势

发布时间:2017-03-17 分类:趋势研究

互联网金融还能借政策东风,在农村市场攻城略地?

如果说,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快速发展的话,那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不仅没有再提互联网金融,反而首次提出“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这让曾经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颇为失落。

政策转向并非无缘无故。

尽管近年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巨头将部分业务渗透到农村;翼龙贷、希望金融等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将业务铺到了农村,这些互联网金融确实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空白和不足,增加了农村小额贷款的可获得性,给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理财机会。但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常常泥沙俱下,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大肆进行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它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伤害了农民的感情,也影响了农村的金融秩序和农村社会稳定。互联网金融业的乱象,早已引起高层的关注。

人们不应忘记,今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的重要一年;人们也不应忘记,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守住三条底线,即“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这其中,“农村稳定不出问题”是三条底线之一。而在农村,最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就是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由于农村居民对互联网金融不熟悉,对其中隐含的风险防范不足;加上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村居民有较强的理财需求,容易被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许下的高回报承诺所诱惑或蒙骗。而一旦这些原本动机不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卷款潜逃,或者出现巨额亏损,导致农村居民“血汗钱”血本无归,必然会引发农村社会的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稳定”。有鉴于此,今年一号文件对发展互联网金融,保持了非常谨慎的态度。

不鼓励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农村攻城略地、过度发展,不等于不发展互联网金融。只不过,市场主角发生了变化。在今年一号文件中,有这样一段表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也表示,“真正对社区和偏远地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数字技术,也就是利用网络,利用移动设备,像手机等”,并强调,“在这个方面,央行和业界共同促进这个领域的发展,更主要的是业界,这包括传统的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小型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基层服务”。可见,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是中央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期待和要求,也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信任和重视。说明决策层并未限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而是希望传统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能以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石,参与到数字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中,以便更好地造福“三农”事业。

中央之所以要将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命,赋予传统金融机构,原因乃是因为它们在农村金融中扮演的主体角色。虽然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开始威胁传统金融的生存和发展,但从各方面看,传统金融机构仍然是更令中央放心和信任的农金主体。让它们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存贷款、支付结算和保险等金融服务,不仅可以加速其转型发展步伐,也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原本要在农村地区实现的目标。

这意味着,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化,不仅会受到政策鼓励,享受政策红利,也必将成为下一步农金机构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和趋势。如此政策转向,将会赋予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更强竞争力,使其覆盖区域更大、服务范围更广、服务手段更齐全,也必将让农村居民享受到更安全、更便捷、更具效率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化并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企业将无生存之地。由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培育,离不开农村金融创新。而农村金融创新,又需要借助互联网金融工具,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成果。显然,原本发展就比较规范的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在当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仍有用武之地。比如,“三农”领域中的订单融资、应收款融资等业务,属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重要领域,可以用来提高订单融资和应收款融资业务的效率,大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在这些方面发挥所长。同样,金融创新无边界,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发挥自身极强的创新能力,立足扶贫攻坚和普惠金融国家战略,在农村电子商务、小额信贷、消费金融等方面扮演鲶鱼角色,通过深耕农村市场,激活农村市场的生产和消费,努力摸索出一条支持农业产业、农村金融供给、农产品销售三位一体的金融服务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