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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助力商业银行转型突围

发布时间:2017-04-06 分类:趋势研究

随着“互联网 + ”理念的推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遍地开花、日新月异,在线理财、第三方支付、直销银行等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然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互联网金融的“春天”,商业银行挑战与机遇共存,只有大力布局金融科技才能进行成功突围。

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时代

随着《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技术服务型和金融风险控制型的持牌金融机构有了更大的优势,这些新的机构和技术将更加有利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重新部署自己的产业结构和服务模式。

怎样理解“互联网+”作为银行创新发展的背景?过去我们的教育是中外文理分科,现在是连接、黏合和整合,特别是在创新领域,怎样才能实现持续创新、整合打造创新力和重构创新生态;我们方方面面都在谈创新,但都是碎片化的。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界都处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以通信为主要特征的网络经济“+互联网”阶段 ,在金融创新的今天已然是昨日黄花。“互联网+”的发展势如破竹,互联网本身是一个技术工具、是一种传输管道,“互联网+”则是一种能力,而产生这种能力的能源是什么?是因为“+”而激活的“信息能源”。我国整体上已经实现了信息化,并且已经渗透到金融基础设施和每个公民。在信息化的基础上进行的金融创新,才是真正的“互联网+”。

金融信息化是一种技术的渗透过程,信息技术对金融产业具有很强的亲和力,能广泛渗透到各种金融产业中去发挥作用并使其效益产生质的飞跃过程 。充分渗透之后逐渐转化成溢出效应,就是把信息技术当成工具、渠道或平台。如今信息技术已经由溢出变成了外溢,金融创新的环境是离不开信息技术、网络、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技术的。要把互联网当成整个生态,把对网络的认识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人成为互联网上一个节点,网民是互联网上最重要的资源,任何需求都能即时互联互通,这是一个需要重新利用和开发的新空间、新生态。

商业银行以金融科技布局突围

现在互联网技术的新特征,使我们的制度创新能够和产品、产业创新同步开展,特别是基于互联网的运用,新一代区块链的探索者以太坊创立了新的智能合约体系,智能和约双方无须再信任彼此,这是因为智能合约不但是由代码进行定义的,也是代码(强制)执行的,完全自动且无法干预。智能合约就像是由代码编写的并且能够自动运行的自动贩卖机,“代码即法律”,代码与法律、市场、准则共同对网络空间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调整,基于代码的软件或与协议会决定人们利用互联网的方式。

数据只是一种凭据的时代已时过境迁。如今,数据变身成为可以直接进行交易数字资产,一夜之间身价倍增。大数据之父维克托乐观预测,数据列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数字资产,高度重视数字资产化带来的新机遇。我们要通过互联网技术不断扩展有效数据的来源,加强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合作;在数据共享和数据分析上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数据,深度发掘数据最大价值;动态监管数据信息,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已经打造了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等共性的技术平台,例如兴业银行的银银平台。然而,商业银行更应抱团合作、联盟发展,实现技术共享和平台共享,减少重复浪费,不应做单兵孤城作战,要为消费者服务、做消费金融,为资产流转服务、做资产金融,为产业发展服务、做产业金融;还要构建科技、金融、法律一体化的生态信息系统。新的时代已经到来,被认为将引导第三次产业革命的“互联网+金融”,必然势不可挡。我们要适应这种趋势并产生规则,同时构建自己的应对机制。真正的从创新驱动走向创新引领,主动出击,实现银行业转型突围。

在创新发展中,应当以柔性监管来适应创新的浪潮,预留一个创新试错空间,逐渐从底层把一个企业的规则迭代升级成为行业的甚至是地方和国家的规则。金融本身是有经营风险的,需要在创新过程中发现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这些监管技术,可以为我们发现、识别和监测以及控制风险提供新的技术手段。比如智能合约本身是一种很好的控制风险的手段,但是它自身也有风险,我们要不断在试错的过程中进行完善,这样风险的保障和相关法律制度,才能创新发展,而且要有科技、金融、法律等整个体系进行一体化化构建,才能更好的控制风险和支持保障创新。

我们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业银行创新发展寄予厚望,希望它能发挥普惠、绿色、共享等功能,助推中国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成为金融大国、金融强国,在实现弯道超车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金融科技现在原创的技术和相应的规范还亟待加强探索,只有继续以呵护创新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才能推动“互联网+”模式下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在实现“中国梦”过程中,发挥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应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