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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直在鼓励 普惠金融为何止步不前

发布时间:2017-05-04 分类:趋势研究

前段时间,于欢辱母杀人案引爆朋友圈,大家争相讨论这里面的是非曲直,也让高利贷站上了风口浪尖,而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更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刻画,如何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再次成为了全民热议的题目之一。

在过去几年内,政府为了推进普惠金融不可谓是不努力。在银行方面,人民银行实施了定向降准制度,让符合“三农”和小微企业投放比例的银行可以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在非银金融方面,各地更是大力鼓励金融创新,使得互联网金融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阶段,让曾经的民间借贷阳光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小商户的融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这一切在于欢辱母杀人案的面前变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众多的小微企业还是要通过各种不透明、不合法的手段去获得资金,有些高利贷资金来源甚至可以说是饮鸩止渴,早晚会让这些小企业主不堪重负。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结果?

首先,是征信系统的不完善。

根据央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央行的征信系统内共收录8.6亿自然人,以及1,811家企业和其它组织信息。光从收录的自然人的数量看,貌似还算比较全面,全中国13亿人中收录了8.6亿人,占66.15%。但是,这8.6亿人中,有信贷数据的只有3.5亿多人,剩余5.1亿人只有简单的身份信息,也就是说只有26.92%的人的信息对金融机构有参考价值,剩下的人是完全的征信白户,这种征信数据对于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何参考价值。而更可悲的是企业的数据,全中国登记在册的企业有上千万家,但是有征信信息的却只有1811家,就算撇除大量的僵尸企业,估计征信覆盖率也不到1%。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征信体系就要完善的多了。以美国著名的FICO征信评分系统来说,有95%的美国人使用FICO评分系统,并以FICO分可以在不同的金融机构申请借款。

而导致征信数据不完善的原因,一方面,是中国人固有的对于负债的厌恶。在中国人传统的观念中,大多数人都厌恶负债,认为只有贫穷的人才会去借钱,使得大量征信白户的诞生。相对于欧美等发达国家60%甚至80%以上的家庭债务负债率,中国只有不到50%的家庭负债率。另一方面,是征信场景的割裂。现在央行征信中心的数据主要来自于各大银行、社保中心、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但是,除了这些地方之外,还有大量会运用到信用的地方却没有被统计在内,比如物业费的缴纳情况、地铁中有没有逃票行为等等,甚至有些小型金融机构,比如P2P平台、小贷公司,他们的征信数据也是独立的,不与央行对接,使得大量的宝贵的征信数据没有得到收集。

其次,是利率不够市场化。

根据去年9月1日起最高院公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利率超过24%的借款利息将得不得到保障,而超过36%的利息更是不被认可。一般人可能觉得24%的利率已经很高了,完全可以覆盖坏账损失,可在对小微企业或者个体户的借款中却并不一定能够得到完全的收益补偿。首先,大量的征信白户,导致了开拓借贷业务过程中有着极高的风险,因为缺乏足够的征信数据去进行参考。其次,大量的小微企业借款行为都是短期限的借款,单笔金额小,周转周期又短,这就导致了单笔借款的绝对收益低,扣除必须的人工成本等固定和变动费用后的利润并不高,而周转率的提高又导致年化坏账率的加倍提高(以每次投放作为一次风险事项,同样是1%的坏账率,一年投放一次坏账率是1%的话,一年投放12次的坏账率就是12%)。

由于借款利率被严格限制在24%和36%两条线之下,这就导致了一旦达到24%利率也无法保证收益的情况下,部分金融机构就会放弃部分资质并不是很好的借款人,而当36%的利率也无法保证收益的情况下,那除非金融机构有着违反法律法规的觉悟,就绝对不会涉足相应的借贷业务。这将使得有部分借款人就只能通过不合法的机构去获取贷款,或者只能放弃贷款,不管是何种,都不会是普惠金融想要达到的效果。

最后,是贷后管理的不规范。

贷后管理,是我国各种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很多金融机构的贷后管理浮与表象,仅仅是以完成合规要求而做贷后管理,并没有真正的去深入了解客户的近期动态,从而错过了早期发现客户异常情况的机会,增加了催收成本。另一方面,国内的法律环境和制度建设也导致了贷后管理能力的不足,打赢了官司却没法得到执行的事时有发生,使得正规金融机构想通过正常渠道解决催收问题变得困难重重。同时,也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催收行为,导致暴力催收、违法催收变成了一种行业潜规则,最终也引发了于欢辱母杀人案这类惨剧的发生。而这会反过来提高催收人员的风险和催收成本,催收成本的上升又会影响到借款成本的上升,将利率推高到之前所说的法律限制的利率之上,陷入一个不良的循环之中。

正是这三点原因——征信的不完善、利率不够市场化和贷后管理的不规范,才导致了普惠金融从根本上难以得到有效执行。而现在监管却还在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事。今天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了,就强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去给小微企业做贷款,并作为考核指标,可金融机构也不是善堂,没法获利的事短时间靠强压政策勉强完成了,不可能一直这么强压下去。明天高利贷捅娄子了,就开始各种围堵,禁止这个贷禁止那个贷,可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不会因为禁止就没有了,这种围堵只会导致小微企业挺而走险,选择非法的渠道去融资,最后离普惠金融的目标反而越来越远。所以,我们必须正视问题,治病治本,只有解决好以上三个问题,才能让普惠金融真正的成为可能,让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获得融资的便利,让金融更好的为他们服务。

最后的最后讲一个小故事,来做结尾。前几天,我和银行的朋友聊天,就问他,贝爷,最近忙些啥呢,他说忙着给小微企业开户、放贷。我说这是好事儿啊,响应国家政策嘛。他就说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不是分行压指标下来,他才懒得碰小微企业呢。一家小微企业贷个百来万,没啥钱赚,放100个小微企业也不如给一家大型企业放款赚得多,而且风险还高,账务一团乱,假账一堆,报告根本没法看,如果真放100家小微后面坏账肯定一堆,到时候谁去处置,分行才不管你呢,谁做的项目谁负责,天天不用干活就催债去了。我说也不全是吧,至少人家小微企业的借款成本会比大企业高很多啊。他说也不高,银行的放款成本是受限制的,对公部门一般最多上浮个50%到年化7%左右就差不多了,虽然单笔的利率是比大企业高,可一家小企业毕竟借款少,放一家企业也是这点流程,放100家企业也是这点流程,所以摊薄了费用之后赚的很少,还要处置坏账,完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儿。说到这里不由叹息,做普惠金融,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