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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已步入红利期

发布时间:2017-06-27 分类:趋势研究

因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消费金融在市场上逐渐受到热捧。尤其在网贷新规限额令后,平台纷纷转战消费金融市场。
消费信贷规模不断上升,增速较快,占比有望突破10%
2015年我国消费信贷规模达19万亿元,同比增长23.4%,其中不含房贷的消费信贷余额为4万亿元,同比增长26.1%。消费信贷余额占我国整体信贷余额的比重逐年增长,2015年末虽增长至19%,仍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比例。
2015年末,我国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01.3万亿元,消费信贷仅占贷款余额的19.4%,从近几年消费信贷的占比情况来看,虽然消费信贷占比逐年小幅上升,但是总体围绕20%左右变动。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和市场消费信贷产品的增加,消费金融将充分释放强大的发展潜力。
据相关研究机构预测,到2020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将达到40万亿元,银行之外的第三方消费金融公司将占10%的市场份额,约4万亿。
互联网消费金融遍地开花
互联网金融正步入大数据红利期。互联网的应用使得用户数据获取更为有效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获客、场景、风控等方面都具有较强优势,在提升用户体验的同时,提高审贷效率、降低违约率,为消费金融向中低端需求市场渗透提供了有效手段。
截至2015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为2356.4亿元,目前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处于刚刚起步,增速非常快,2015年同比增长1187%。
P2P平台:连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中间商
相较于大型电商平台及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雄厚,小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存在资金面短缺的状况,对接P2P平台以及ABS成为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从盈利模式上来看,一方面平台可以通过资金和资产端的价差盈利,另一方面通过引流吸引客户,销售平台产品及提供增值服务盈利。
截止至2016年末,P2P借贷行业累计交易额约3.4万亿元,P2P贷款余额约9000亿元,较2015年底翻了一倍。2016年交易量约2万亿元,较前几年大幅增长。
互联网+大环境下,互联网消费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消费信贷的分散性、小额性也与网贷高度契合,但是目前消费信贷主要由银行主导。从目前消费信贷的结构来看,银行及信用卡消费信贷余额占比非常高,而20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占比不足5%。从结构上来说与海外成熟体系差距较大。未来随着消费金融牌照的进一步放开,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普及,市场格局有望更加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