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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道:互联网金融本质是互联网还是金融?

发布时间:2017-07-10 分类:趋势研究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那么,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到底是互联网,还是金融?巴曙松教授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敬请阅读。

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互联网金融当然可以说既是互联网也是金融。如果从全球整个互联网的发展路径看,我们既看到从互联网出发逐步拓展金融市场业务的发展路径,也可以看到金融机构在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二者之间都在向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中间状况逼近,虽然从互联网及金融出发路径不同,但是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是一个大趋势。

不过,如果是在当前中国的市场环境下讨论互联网金融,我更愿意强调它的金融特性。从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看,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出现风险,根本原因还是不遵循金融业的基本规律,以十分投机的心态来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的套利。

一般来说,金融简单讲是资金的融通,稍复杂一点看是权益与风险的时空转移与定价。而互联网通过高效率的即时通信方式实现全球范围的信息披露与交换,能平层的、高效的匹配资源供给与用户需求。因而,金融与互联网均具有信息交换、资源配置的属性,二者结合能实现资源配置效用最大化,具有必然性。

普遍意义上,我们讲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金融业务模式(如存、贷、投、汇、融等功能),比传统上柜台、信汇、电汇通信方式更为即时、高效,但本质上与传统金融能做的事情并无区别。那么,传统金融业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与流动性监管等指标就应当同样适用。如果认定互联网金融游离于现行金融业监管框架之外,那么非法集资、传销式P2P案等将屡见不鲜。这也是为什么全球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越来越强调监管的一致性原则。

另外,从社会发展角度看,“金融互联网”的概念也是同样存在着的。金融行业与百货零售、新闻传媒、教育娱乐等行业一样可以借助互联网的O2O、P2P技术实现互联互通、转型升级。因此,互联网更像是实现社会发展进步的工具,其本身是能容纳各种业态的。甚至,互联网中的区块链技术、大数据与云计算、众筹与共享模式等将显著改造目前金融业外在表现形式,但万变不离其宗,我们相信金融这一门古老行业,其背后所奉行的稳健经营、强调风险管理,推动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等基本原则并没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