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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安全再受关注

发布时间:2017-08-18 分类:趋势研究

“一边是海水,一边是火焰。”纷纷拥抱互联网蓝海的企业们,亦不会忽视网络安全火焰的威胁。

今天,数据泄露案件或恶意软件对网络发起的攻击是当前网络安全的最大威胁,也在不断增加。要确保支付系统的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就要建立多层次的安全保护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其次,要利用创新技术提升支付安全的能力。

专家一致认为,中国作为当今全球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发展最迅速的市场,支付安全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此前任何时候。

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安全法》非常及时,它为中国飞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经济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法制基础和保障。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宏仁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共1.9万多家,运营中的平台在1.3万家以上,还有微贷平台1.37万家。我国累计的违规平台已经超过3200家,仍有违规平台1800余家在活动。没有备案的83家,金融数据在境外的有816家,进行诱导性宣传的有668家,收益率过高的有66家,违规开展业务的有190家。

“通过监测发现涉及传销的虚拟货币有400多种,其中60%以上的传销币网站的服务器部署在境外,传销币日活跃用户达到10万人次。”周宏仁表示,互联网金融诈骗几乎已经涉及金融的所有领域。

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暴露出的安全风险问题。周宏仁说:“一是巨额资金去向不明,危及国家经济和金融秩序的潜在风险很大。二是大量的非传统金融机构的涌入,根本不是以金融机构的名义在工商注册。在没有风险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开展网络借贷这类高风险业务,卷钱跑路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三是有的互联网金融巨头已经发展到大而不能倒的状况,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系统性的金融危机。四是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用户的隐私数据和资金安全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同样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局长徐愈在会上提出,应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按照业务经营行为和业务本质属性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的处置责任,实现对各金融业态线上、线下金融行为的监管全覆盖。此外,要坚决打击非法的互联网金融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