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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应在创新中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17-09-18 分类:趋势研究

央行日前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该报告由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编写。在其中一篇专题文章《促进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规范发展》中提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推动了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为满足日益多样化、差异化的金融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报告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容易导致风险扩散和交叉传导。特别是部分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幌子开展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监管升级的背后,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不断积累的风险隐患。上述报告指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证照不全,违规经营。部分互联网金融公司在未取得牌照或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展业务,引发经营和社会风险。二是风险管控不足。在标的项目出现问题时,往往出现大面积违约,引爆的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有可能成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对地区金融稳定造成冲击。三是从业门槛较低,缺乏自律约束,市场存在无序竞争。四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需要防范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传染。
报告指出,经过前一阶段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行业规范发展逐步实现。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下,部分不规范平台主动退出经营或停业整改,部分不合法平台逐步被清理,尤其是随着部分政策逐步落地,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平台运营的规范性、透明性有所提高。在历经一轮行业“洗牌”之后,一些创新规范平台将脱颖而出,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

上半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纷纷出台了多项监管政策,互联网金融监管不断升级。在前不久结束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和“强化金融机构防控风险”也被再次强调。

事实上,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已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需要防范顺周期波动和风险的跨市场传染。央行报告称,相关部门下一步或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进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风险。

宏观审慎评估具有特定前提和要求。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首先,互联网金融企业必须从事的是金融业务,涉及资金监管,而不是所谓金融科技;其次,评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具有相当的规模,对于金融市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影响;第三,宏观审慎评估必须有其相应标准的数据支持,也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规范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