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趋势研究/现金贷与消费金融有着本质区别

现金贷与消费金融有着本质区别

发布时间:2017-11-09 分类:趋势研究

一场IPO引发的口水战让原本就争议不断的现金贷仿佛成了过街老鼠,再次站上舆论风口。甚至监管层“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表态话音未落,就有媒体曝出现金贷监管措施或将于近期出台,靴子要落地了。

这一场争论已经脱离产业经济、商业模式,演变成对现金贷的道德审判。当我们从道德角度谴责“现金贷”这一行业时,行业的概念却愈发模糊,指鹿为马却浑然不知。有人说,现金贷就是高利贷;又有人说,消费金融其实就是现金贷;还有人说,现金贷就是纯线上消费信贷。

虽然监管层没有对现金贷进行明确定义,但其业务特征已经有清晰描述:2017年4月全国网贷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下称《补充说明》)中,明确现金贷具有平台利率畸高、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无抵押、期限短、依靠暴利覆盖风险、暴力催收的特征。

并不是所有的现金贷款都叫“现金贷”

目前市场上现金贷可分为随借随还类现金贷、超短期现金贷、短期现金贷、以及中期现金贷等四大类。

与网贷整治办《补充说明》相对应的,是超短期现金贷,“借款期限集中在1-30天”。

四种现金贷中,超短期现金贷问题最为突出,近期社会争议最大的也是针对此类现金贷。

这类产品金额在千元左右,期限不足一个月,利率超高,类似国外的“发薪日贷(payday loan)”。此类产品准入门槛低、市场需求大,很多互联网公司从事此业务大多一年就能实现盈利,是真正的“快钱”。

与其相比,其他的现金贷类型更像是“现金分期”。

由于“现金分期”在初期需要较长的验证周期,对于风控的要求很高,因此专注这些业务的机构并不多,但也连带成为现金贷的道德职责对象。事实上,很多新兴机构绝大多数都在发力小额的超短期现金贷,猛赚快钱。从业务特征看,监管希望清理整顿的现金贷更类似于“payday loan”。

现金贷和消费信贷怎能混为一谈?

近几年在消费金融这一风口下,各路玩家尽显神通,但无外乎两种玩法,即现金贷和消费分期。从本质上来说,现金贷与消费分期有着明确的区分。

首先是业务特征方面的巨大差异。从监管角度看,“现金贷”的业务特征已经清晰。而消费分期主要指的是在一定消费场景前提下,由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等提供资金给消费场所,消费者进行分期付款还款,一般情况下要结合比较完善的信贷消费法律体系和征信体系。

第二是两者资金流向的区别。现金贷是资金直接支付给实际借款人,借款人拿到资金后具体用途并不限定。而消费分期所承担的资金基本上支付给店铺或者其他消费场所,直接用于支付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所需费用。

第三是场景方面的区别。无论线下还是线上,消费分期都会有一定的场景。除了电商平台运营消费分期外,消费分期还会有线下商铺的牵线搭桥过程,而且线下店铺是消费分期的重要一环。但是现金贷就没有场景的需要。

第四,真正的消费分期不是高利贷,远谈不上暴利。线下消费分期是人力成本较高、单件利润较低的行业,非常依赖业务规模的扩张,必须在引流、推广方面大量投入。其业务规模是有个盈亏平衡点的,企业一定要把业务规模做到这个平衡点以上才可能赚钱。但是如果企业不抓风控,随意冲量,信用风险积聚爆发,长期必然难以为继。而超短期现金贷则不同,利率奇高,又普遍收“砍头息”,高利率已经覆盖了风险,单件利润高,几乎没有风控。

但最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年大量消费金融机构开始转型或积极开拓现金贷业务,也正是大家分不清现金贷和消费分期的原因。

做消费分期是苦活累活脏活,线上非常依赖流量入口,线下又要养很多人,关键利息也不高。随着现金贷业务的快速崛起,两者客户群日益重叠。消费金融机构最终发现与其那么辛苦的养那么多人去做消费分期,干脆直接放贷。尤其现金贷的核心是流量而不是风控,这么做不但风控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低,另外利率是分期的几倍以上。最终结果就是消费分期之路很难维持,现金贷更简单粗暴成本低。包括阿里腾讯在内的大流量平台都开始自己切入现金贷,与消费金融机构争抢蛋糕。

撇开超短期现金贷不谈,中长期的现金贷其实有很大市场: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这些持牌机构以及部分助贷机构,仍在深耕这块市场。在信用卡人群之外,中国庞大的工薪阶层仍然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为满足日常消费所需,与之相关的消费分期或消费现金贷业务,才是真正的消费信贷。

监管“一刀切”或导致行业黑化

根据以上分析,无论现金贷还是消费分期,商业模式上都是成立的,满足了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触及群体的借贷和消费需求,增加了全国消费金融的渗透率,而企业也有盈利模式。这个行业在不断壮大的过程中,有很多难以绕开的问题:高利率、多头借贷、暴力催收等现象,与日本当年的“消金三恶”如出一辙,而一些超短期现金贷平台以高息覆盖坏账的暴利模式,也在不断试探人性的底线。

监管入局是为了规范市场与经营秩序,监督运营者的经营行为。一方面将放贷者的放贷利率保持在一个可以接受的比例,另一方面是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将那些本身就运营水平不高的企业排除在市场之外。但如果将“超短期现金贷”所做的“恶”,让整个消费信贷行业来背“锅”,无异于因噎废食。

继今年初网贷整治办发文要“清理整顿现金贷”之后,由央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现金贷监管政策,或将以“互联网小贷指导意见”的形式出台。据媒体报道,除了4月下发的文件中已经提到的36%利率上限和禁止暴力催收外,此次监管可能严控现金贷的资金来源,要求传统金融机构不得与非持牌现金贷企业合作。

对现金贷乃至消费信贷行业真的有必要“一刀切”?

现金贷的问题无非是费率高、暴力催收、侵犯用户隐私等几个点。如何遏制现金贷混乱无序的行为、将其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是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但如果仅仅是沉浸在对现金贷表现出来的表面乱象及其危害性进行批判,简单对现金贷取缔或封杀上,并不能对现金贷乱象起到有效抑制作用,也无法找出现金贷产生和快速发展的根源,更无法根据其变化发展制订出科学有效的监管政策措施。

如果对现金贷“一刀切”,势必让现有的部分机构走入地下,变成彻头彻尾的“高利贷”,这明显违背“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初衷。

建议对现金贷行业监管参考网贷——明确行业合法地位,采取备案制管理,划定业务红线,要求现金贷机构对不合规的业务进行限期清理整顿。

因为不管我们如何批判,现金贷的需求和供应一直都在那里,区别只在于它是活在阳光下,还是藏在阴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