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趋势研究/消费金融对科技创新重视空前高涨

消费金融对科技创新重视空前高涨

发布时间:2017-11-29 分类:趋势研究

2016年被称为金融科技元年,这一年无论是从行业体量、机构业绩,还是服务机制、产品模式等方面来看,金融科技都为金融行业特别是消费金融的快速增长提供了最大助力。进入2017,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一系列金融科技应用迅速落地, “金融+科技”正式进入一个深层次的产业融合的阶段。

2018将至,引领消费金融迅猛发展的金融科技正在经历怎样的历程? 22家已开业持牌机构、上百家非持牌机构,面对技术为消费金融带来的直观竞争力,彼此之间将进行冷战式的技术军备竞赛?还是互通有无达成合作共赢?

万亿市场,技术构造壁垒

自2009年国家试点消费金融以来,国内消费金融市场主体不断涌现,银行、传统零售企业、电商、保险甚至P2P平台都纷纷布局个人消费金融领域。从发起机构和主导经营者的角度来分析,我们可以将消费金融市场参与者主要分为三类:银行系、创业系和电商系。

目前获得银监会批复的消费金融公司共25家,有22家已开业,其中有19家为由银行发起并主导经营的银行系持牌公司,剩下的3家是非银行系和创业系;除此之外,还有近百家未获得消费金融牌照,依托自身具备的消费、渠道流量或生态系统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机构。

近十年时间,百余家机构,角逐万亿级市场,消费金融发展到今天,对金融科技的重视空前高涨。这是因为金融科技有助于消费金融公司全面提升风控能力和获客能力,拉近资金与用户的距离,把复杂的金融服务过程变成简单的消费体验,构建起自身独有的竞争壁垒。

在技术研发方面,银行系消费金融机构的资金优势显而易见的,但面对消费金融特有的无抵押担保、快速审批、海量用户、场景灵活、单笔额度小、征信数据不足等属性,银行系消金公司的研发能力却并不占优势。特别是在以技术为导向的移动互联网背景下,银行原有的大系统虽然依旧稳定牢靠,却无法快速兼容新生代的金融科技,以至成为银行系消费金融机构的桎梏。

而非银行系和创业系的消费金融机构,与生俱来的互联网和技术基因,令其拥有银行系缺失的线上布局优势,通过金融科技迅速获得的风控能力和获客能力,拉近了资金与用户的距离,把复杂的金融服务过程变成了极简的消费体验,以此构建了其自身独有的竞争壁垒。

业务即初心,科技驱动能力提升

技术壁垒带来巨大的利润提升的背后,也意味着巨额的研发成本、千金难求的技术团队以及研发过程中不可知的沉没风险,这一切令大多数还在以业务拓展为核心的消费金融公司无法全力投入。

银行系以稳定为重,对高风险的自主研发模式兴趣寥寥,更习惯于采购已被论证的成熟技术或直接收购技术公司团队;非银行系依托自身业务场景展业,场景单一导致数据体量有限,无法支撑金融科技的研发;非持牌互联网小贷公司目前尚处于“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的粗放经营阶段,高昂的经营成本令其无暇投入资金进行技术研发。

就目前消费金融市场技术自主研发实力来看,非银行系、全场景全产品化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会更倾向于自主研发金融科技之路,而且表现得更好。

有限自研,无限共享,推动行业共赢发展

伴随金融科技时代的到来,金融业务综合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更为明显,各类消费金融机构在积极加快推动业务方式转变的同时,正在积极推动金融科技的落地应用。每家企业都面临同一个选择:是自主研发?还是采购成品?

自主研发技术,可用掌握核心技术与能力,有助于构建消费金融的全系统建设;风险在于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后的研发失败,或研发时间过长,错过了该项技术的最佳竞争期。而采购成品技术,可用精准契合公司业务需求,投入即有产出;风险在于核心技术必将赋予的核心能力,并不为自身团队所掌握,技术方拥有随时溢价权。

这代表了行业第一梯队机构面对金融科技的两难选择时的基本共识:有能力的企业有必要自我研发,特别是核心的风控等技术更应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但对于提高业务效率应用结束,行业应避免重复建设,建立起科技研发的合作共享机制,让金融科技创新能尽快落地,集合各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推动整体行业服务水平提升,在共赢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提升相关技术。

2017这一年,金融科技不但推动了行业机构的迅速发展,也为政府对消费金融的监管提供了新思路:监管层已开始就联合设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公司与银行进行沟通规划;央行已决定由中国互金协会牵头成立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年底即将正式批筹……金融科技锋芒毕现。面对向好态势,相信冷战式的军备竞赛不会成为主流,消费金融领域的实力机构在积极研发推动技术创新的同时,将通过合作共享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让大众享受到更低成本、更高效、更好体验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