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 央行等联合发文:严管券商基金的债券业务

央行等联合发文:严管券商基金的债券业务

发布时间:2018-01-05 分类:行业资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昨日晚间23时许,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302号文》)。《302号文》要求,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证券自营、资产管理(含公募与私募基金)、投资顾问等业务参与债券交易作出进一步细化规范。

《302号文》强调,重拳规范债券代持,包括:任何债券回购交易需要签订回购主协议,远期交易需要签订衍生品主协议。严禁抽屉协议或变相组合交易规避内控和监管;除债券发行分销期间的代申购、代缴款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债券代持都被划入买断式回购里面;

《302号文》要求,债券市场参与者在债券市场开展质押式回购交易,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质押登记,参与者开展质押式回购与买断式回购最长期限均不得超过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