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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的前生今世

发布时间:2018-05-09 分类:趋势研究

普惠金融一词只是2006年开始由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提出并倡导的。但这并不意味之前没有相关实践。普惠金融的前身是微型贷款(microcredit),以后是微型金融(microfinance)。如果说微型金融就是以接受者可以承受的价格帮助穷人的金融,那么据考证,早在中世纪起,欧洲一些国家的教堂就开始做这件事了。他们有组织地以低息或者无息对穷人提供小额贷款。进入20世纪50年代,不少发展中国家以政府之力介入这个领域,例如印度等,通过建立发展银行对低收人人群提供补贴贷款,当然做的不大成功了。失败的教训向世人证明政府以贴息方式直接向穷人提供小额贷款的路子走不通。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一些民间组织大规模介入这个领域,例如1961年成立的非营利组织ACCION, 1970年成立的非营利国际组织机遇国际(Opportunity International),为数百万穷人提供了小额贷款服务。1976年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创办格莱珉乡村银行,为乡村贫困妇女提供金融服务,形成一种以社群共建为特征的小组信贷模式,获得极大成功,尤努斯教授由此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

随着实践发展,微型信贷组织提供的服务逐渐从小额借贷扩大到储蓄、保险、支付等多类金融服务上,微型信贷进化为微型金融。再往后,践行者们发现当更多利益群体进入时,已经不是金融服务提供者自己的行为了,需要有政府、提供者、接受者三方的协同,从规则制定到秩序维护到行为自律,于是普惠金融的概念推出来了。普惠金融不仅仅包括微型金融组织提供金融服务的种类与模式,而且包含相关的规则和监管。因而普惠金融是金融领域中一个包含产品、组织、法律规则、监管的体系。其中具体的金融活动,应该就是指微型金融了。

普惠金融这个概念产生之后,带来了新的困惑:微型金融这种出于帮助穷人为目的的金融服务,自己做就好了,为什么要有政府监管介入?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这个服务搞不好会伤及穷人。稍远点的,有2010年印度安得拉邦的小额贷款债务危机,过度负债和36%以上的贷款利率致使穷困的借款者接二连三自杀,促成印度大规模示威游行;近点的,有2008年由对美国穷人提供次级住房抵押贷款而酿成的次债危机;再近点就是我国的现金贷了。2016年开始持续高热的现金贷中陆续出现债务人自杀、被伤的悲剧。为什么以“利他”为初心的行为反而会“伤他”?可能的解释只有一个,即从业者见利忘义。见利忘义者有两类,一类是初心为助人,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忘记初心,成为变节分子;还有一类一开始就是逐利而来。二者均可以有意无意地祭“普惠”之旗,行“利己”之实。其行为效果和传统金融一样,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更可怕的是面对无知无力的弱势群体时,形成落井下石的伤害。显然,面对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并不都是赔本卖吆喝,只要收益能够覆盖成本,大把赚钱是有可能的,比如现金贷、各种高利贷。直觉告诉我们,但凡沾“金融”两个字,如果没有特别的定力,从业者向商业目标漂移是分分钟的事情。所以,需要政府出面立规则并监督实施。

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层级——寻找真正的蓝海

一般说,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是所有被传统金融忽略的群体,具体说,应该包括低收入、少抵押的个人群体和微小型企业,更具体说,服务对象分为(1)无收入来源、无经营目标但有劳动能力和改善自己愿望的赤贫群体;(2)有固定或不固定收入但因临时需求购买力不足的消费者群体;(3)微本经营的自就业群体和微型企业;(4)中小型企业。从各国微型金融机构的实践看,对不同层级提供服务的难度和盈利程度是不同的。并且,凡是定位于微型企业和自就业群体(雇员少于5人)的金融机构,只要精耕细作均会取得不错的收益。比如玻利维亚阳光银行,服务群体定位于小商贩和小手工业群体,净资产收益率约30%,不良率不到1%,30年时间资产总额达到12.3亿美元(当然利率也超高,曾经达到70%);比如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墨西哥康帕图微型金融银行均在商业上取得不菲成就,以至于能够登陆资本市场(两家银行分别于2003年、2007年上市)。

看来做微型金融真的能赚钱!但问题也来了:既如此,为什么还要呼吁社会各界关注微型金融或者说普惠金融?若可以赚钱,市场无形之手自会引入金融之手浇灌干渴的土地,何须人为干预?

细观之,我们发现所谓普惠金融服务人群并非都那么诱人,特别是面对赤贫群体和中小企业时,依靠商业利益驱动的金融之水流不过去,存在梗阻。所以这两个群体才是真正饥渴的群体,是普惠金融中的蓝海。相反,其他部分已经接近红海,比如对低收入工薪族的无场景、无抵押担保、无信用考察的消费贷(所谓三无消费贷),以及部分地区对个体户、微型企业的贷款。

在上述四个层级群体中,尽管均具有缺乏抵押品、缺少信贷记录和信用记录、还贷风险高的特点,因而为传统的大型金融机构摒弃,但其中个体户、微型企业以及有固定收入的低收入群体,因为借贷额度小(每次几百至千元不等)、期限短(几天),且有一定还款来源,能够支付较高利息,金融组织对这类群体征收相对高的利率(比如年化利率30%-70%)时,可以做到在对方能够承受的前提下,覆盖信贷违约风险,获得一定利润。如果有很好的风控技术,比如通过大批量交易对冲风险,或者通过数字信息技术降低风控成本和交易成本,收益前景更加看好。但是,对于赤贫者和中小企业,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凡是普惠金融欲扶助的赤贫群体,尽管有劳动能力,但没有独立经营理念,也少有借钱意识,对这种人试图通过金融来“扶贫”,绝对不能是借钱给他们那么简单,而是先要帮他们树立自我发展的信念,找到发展的路径。

目前国内外大部分微型金融机构服务的群体不是本文所说的“赤贫者”,而是收入高一些的个人、自就业者和微型企业。如上述,后者有明确的自我发展目标,有相对大的资金需求,有一定还款保障且能承受较高利率,因而被小微金融机构甚至部分传统银行青睐。于是,普惠金融领域中只有较少的服务进入赤贫者层面,较多的(甚至过度的)服务进入低收入个人和微型企业层面,前者是真正的蓝海,后者已经(或开始)变成红海。

除赤贫者外,还有一个经常被普惠金融运动忽略,但又是实实在在的融资老大难群体:中小企业。世界各国都发现,中小企业非常重要,他们对国家就业、纳税、GDP增长贡献了一半以上的份额,但他们也是风险相对高、利润相对薄、融资相对难的企业。风险高,要求他们贷款要有相应的抵押,但中小企业缺少可抵押物;或者要收取高利率以覆盖信贷风险,但中小企业盈利水平相对低,无力承受高利率。我们使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中小企业比微型企业有更大的资金缺口(融资难度)和更弱的利息负担能力。因此,除非有其他风险保障,金融机构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尽管目前常见的办法是由政府、担保公司以及企业互保方式提供贷款担保,但问题依然很多,不足以激励金融机构贷款,尤其是经济下行期。所以,中小企业是普惠金融中的另一个难点,也是蓝海。

因此,同样是普惠金融服务的人群,如果按照本文分成上述四类,真正的蓝海部分只有上下两头,中间部分已经变成红海。之所以指出普惠金融中的蓝海与红海之分,是想说,普惠金融领域对商人来说并非都是不毛之地,其中一部分客户群可能成为商人激烈竞争的对象,这时海水变色,由蓝变红。但始终有一部分是商人不愿意介入的,依旧是蓝海。对于变红的部分,需要随着商人关注的热度提高而逐渐将其划出普惠金融领地,至于后者,则必须成为普惠金融的真正关注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并非一成不变,随着金融服务的深入,需要普惠服务的对象将越来越少。当然,这恰恰是普惠金融运动期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