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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中国普惠金融行业发展的分析预测

发布时间:2018-05-18 分类:趋势研究

一、有利因素

(一)普惠金融成国家战略

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树立了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二)提出“两增两控”新目标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普惠金融重点领域的支持,聚焦小微企业中的相对薄弱群体,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自2018年起,在银行业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包括利率和贷款相关的银行服务收费)水平。

(三)信息技术成熟,缓解信贷配给

大数据时代,金融机构可借助大量结构化数据,实时分析、获取有关客户交易动态和行业发展前沿信息,使其盈利和风控能力显著提高。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云计算、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的广泛应用,许多金融机构建立了农村、小微企业金融信息库,将其金融生活小数据和市场体系大数据接轨,可规范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贷评估效率,有效缓解因信息不对称造成信贷配比失衡的矛盾。

二、不利因素

(一)普惠金融服务供给不均衡

从服务内容来看,仍以传统的存、贷、汇业务为主,有效服务产品较为单一,差异化金融供给不足。缺乏中间业务新品种和新领域的拓展,缺少针对小微企业、农户等特殊群体和特定领域的金融服务创新和供给,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多层次的保险、证券、信托、租赁、期货等综合金融服务仍较缺乏。

从服务方式来看,运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不充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缓慢。大量金融机构依然采取纸质进件、人工审批、线下作业的方式,导致决策和融资链条较长,而普惠金融需求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普惠金融融资难、融资慢、融资可得性差的问题依然突出,碎片化金融服务需求难以有效满足。

(二)小额信贷供给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农户需求

一方面,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涉农贷款的担保机制以及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一直制约着农村信贷规模的增加。加之大型银行下沉网点吸收的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区,没有实现反哺农户。另一方面,受农户信用意识不强、有效抵质押物缺少、贷款审批程序繁琐等影响,农户难以真正获得有效的资金供给。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仅靠少数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已经无法满足农户生活及生产的资金需求。

(三)金融产品创新跟不上农区金融需求的更新

当前,农村地区客户的金融需求呈现多样化,对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创新思维相对匮乏,专业创新团队组建不完善,往往不能及时因地制宜设计出适合农户需求的金融产品,农户金融产品的多元化得不到满足。

(四)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政策待完善

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性以及其所包含业务的广泛性,使其混业经营的特点愈发明显。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针对银行、证券和保险这类传统的机构所设置的分业监管模式,并不适用于数字普惠金融的混业经营模式。互联网、大数据等飞速发展与普及,使数字普惠金融跨越了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监管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尽管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的相关监管政策和管理措施相继出台,但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监管仍旧存在漏洞,监管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截至2017年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0.74万亿元,同比增速15.14%。我们预计,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将达到35.13万亿元,未来五年(2018-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3.91%,202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将达到59.15万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30.95万亿元,同比增长9.64%。我们预计,2018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将达到33.89万亿元,未来五年(2018-2022)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8.77%,2022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将达到47.44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