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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金融业务迎来新一轮爆发期

发布时间:2018-06-11 分类:趋势研究

经过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我国已连续九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车市场,汽车制造业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居全国制造业首位,且占整个工业利润总额的比重基本保持在9%~10%。与此同时,汽车消费市场的快速增长也带动了汽车金融业务的蓬勃发展。

一、汽车金融业务面临发展新机遇

1.进入成熟期的汽车产业将继续给金融机构带来稳定的高额回报。

如今,我国汽车行业由高速增长的成长期迈入了中低速增长的成熟期。在此阶段,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开始显现,行业的集中度大幅提高,排名前十的企业集团占市场份额的88.52%。这些大型企业集团经营较为稳定、规模逐步扩大、资金需求量加大、金融服务需求多样化,是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从整个汽车行业来看,已经形成了完整稳固的产业链与产业集群,优秀企业众多,资金规模与流量巨大,金融风险较小。因此,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积极拓展汽车行业的金融市场将继续获得稳定高额的回报。

2.中国汽车金融市场增长空间广阔。

汽车金融主要指与汽车产业相关的金融服务,是在汽车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或基本框架,主要包括资金筹集、信贷运用、抵押贴现、金融租赁,以及相关保险、投资活动,是汽车业与金融业相互渗透的必然结果。自2004年8月18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算起,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已经走过近14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汽车销量增长近300%,汽车金融的市场规模已经超过1万亿元,但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却只有38%左右,与国外70%~80%的消费比重相去甚远,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3.金融机构发展汽车金融业务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应该说,金融机构发展汽车金融业务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一是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体制优势。近年来,各家金融机构都成立了和汽车业相关的金融服务中心,组建了专门的汽车产业金融服务团队,形成了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加强了与汽车制造商、经销商的密切合作。二是资金规模上的优势。金融机构筹资渠道广泛,资金雄厚,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可以在汽车生产商贷款和向汽车金融公司拆借等批发业务上,发挥资金规模优势取得高收益。三是密集的分销网络优势。各网点对当地居民的消费习惯比较了解,可根据当地需求决定汽车金融业务的种类和规模,同时,金融机构可以承揽汽车金融的整个结算系统业务,真正发挥资金中介的作用。

4.掣肘业务发展的短板有望补齐。

当前,金融机构发展汽车金融业务面临以下短板。

首先是对汽车金融业务发展的前景认识不足,参与汽车金融服务的积极性仍不够高。由于金融机构服务种类多,汽车金融业务只是其中一种,而且主要为了获取汽车消费信贷的存贷差,所以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对汽车金融市场的挖掘、开发程度不深,对诸如汽车租赁和二手车市场等细分市场业务涉足较少,产品种类十分有限,更谈不上发挥全集团业务联动优势做深做精汽车金融市场。

其次,开展汽车金融业务的专业性有待加强。汽车行业对技术要求较高,目前很多金融机构缺少与汽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人才,与汽车制造商和经销商的关系不够密切,致使缺乏针对性强的客户开发策略,客户群体有待细化。

再次,办理汽车信贷业务手续依然比较繁琐。由于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要求高,所以贷款的审批和发放较慢,贷款期限较短,还款方式不够灵活。

最后,内部风险管理亟待加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还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汽车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在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时,主要依赖于借款人所提供的资料证明以及信贷人员根据经验做出的定性分析。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观判断而缺少客观的审核,这就会存在很大漏洞,极大增加了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

综合分析,以上短板皆因对汽车金融业务重视不够,缺乏整体性的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所致。未来,经过努力,金融机构完全可以变短板为强项,在汽车金融业务中拔得头筹。

二、汽车金融业务与汽车行业需共成长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开展汽车金融业务面临着我国汽车行业作为全球最大新车市场和汽车金融市场扩容的新机遇。把握这些新机遇,调整行业投向的战略策略,积极完善、拓展业务的体制机制,有利于金融机构占据汽车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提升盈利水平,实现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共同成长。

1.制定全集团汽车金融业务发展战略。

金融机构需要从战略层面加大汽车金融的发展力度,在支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有效促进经营方式、管理方式与业务的转型。

首先,制定全集团汽车金融业务的五年发展规划,发挥综合性经营和全牌照的业务优势,将指标分解到总、分行相关条线与部门,扩展到租赁、保险、信托、基金等子公司;其次,进一步完善发展汽车金融的体制机制,尽快形成全集团交叉销售与业务联动的合力;再次,以汽车全产业链为目标市场,深入研究其上下游细分行业特征、区域经济特点、产业集群分布,摸清产业链的“长、宽、高”,以战略规划引导专业化的业务组织与批量开发,形成有特色、系统性的汽车产业金融开发方案。

2.在全集团范围内探索建立汽车金融事业部,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汽车金融业务的竞争优势。

鉴于当前汽车金融市场仍是“蓝海”,而且金融机构占据一定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建议进一步推进汽车金融的体制建设,成立全集团跨部门的汽车金融事业部,授予一定的人事、财务等权力,全面开展对公和个人汽车金融业务,实现汽车金融业务跨越式发展,使其成为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亮点。

同时,要加大对汽车金融业务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扩大市场影响力;推进“互联网+”,梳理全行汽车金融业务的流程,打造快速便捷的汽车产业链线上金融服务优势;整合优化全行汽车金融的各项产品,制定各细分市场的新产品开发策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与汽车金融公司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引进既懂金融又熟悉汽车行业与生产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汽车金融业务员的专业化水平。

3.重点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新兴领域的投资,支持具有产业集群优势以及细分领域龙头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大型汽车企业集团不仅是生产销售的主体,更是研发创新和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我国汽车产业在由大变强的发展道路上,必然会产生世界级的整车巨头,并且将在相当长时间内维持规模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因此,在汽车市场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应优先关注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进口车型国产化、自主品牌车型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轻量化、汽车“走出去”等方面的投资动向,支持与之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投资项目、配套项目或关联企业。

建议可集中开发东北、京津冀、中部、西南、珠三角及长三角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的优质客户,探索“市场+龙头+基地”的产业园集中授信新模式;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新优势;积极支持受益于进口替代、产品有市场、客户有规模、技术有创新、发展有前景的汽车零部件企业。

4.抓住行业结构调整契机,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优势企业,关注汽车智能化领域的研发动向和投资机会。

金融机构应重点支持大型优质新能源车企的产能扩张和产业布局,适度关注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新进入企业。伴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产业链上游核心零部件和下游充电设施也将迎来发展机遇。建议重点关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的优势龙头企业,尤其是与大型优质新能源车企开展长期合作的企业,支持大型优质新能源车企向上兼并重组电池、电机、电控等优质资源,提高其全产业链运营控制能力。从中长期来看,智能化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的发展重点还是设计、研发、创新、试验,产业化将逐步分阶段推进。建议关注汽车智能化领域的研发动向,尤其是自动驾驶研究机构与传统大型汽车企业集团的战略合作及研发项目。

5.引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行业风险。

鉴于汽车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对相关行业的带动性强,客户与资金量巨大,建议将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引入汽车事业部的风控环节,综合防控行业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与流动性风险。同时,需要重点识别行业、企业的经营风险,如环保和限行、限牌等政策对行业发展造成的风险,新技术开发风险,新产品开发风险,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以及汽车消费信贷中的骗车骗贷和车辆二次抵押等欺诈风险;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和预防,提高对偿还风险的预测能力;制定明确的客户与项目准入标准,落实优良担保条件,加强反欺诈调查和用户征信评估;需要做好抵押评估工作,提高业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减少信贷风险的发生;加强行业研究、组织业内专家评价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等,全面提高汽车金融业务的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