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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须扎紧“安全带”

发布时间:2018-07-16 分类:趋势研究

近日,据调研机构益普索发布的《2018上半年第三方移动支付用户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约为8.9亿,第三方移动支付在网民中的渗透率超92%。据了解,2018年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额首次突破40万亿大关。而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一路“野蛮生长”,该领域的诸多乱象也层出不穷。比如,支付过程中,用户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密码信息等泄露严重;“恶意二维码”横行,许多人因“条件反射式”扫码不自觉中招,让许多网民损失严重。

同时,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间,涉嫌虚假宣传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和公众利益。比如,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官网和手机应用程序的显著位置,用非常醒目的字体标注“稳健高收益”“国资控股”等内容,收益率动辄15%甚至20%以上;有的平台宣称“消费金融创新,消费全返”;等等。投资者投入毕生积蓄,一旦平台出事,拿回血汗钱遥遥无期。

来自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显示,今年以来,含有虚假宣传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网站数量有增加之势,到5月份已达到3377个。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诸多风险源自于目前的行业生态。

一方面,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堪忧,目前网络安全专业从业人员只有3万人,面临70万到140万的巨大缺口,远远不足以应对如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金融业务的载体和手段之一,并没有让金融行业脱离其本身的风险属性,甚至增加了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

如今,网络支付风险呈现蔓延速度快、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外溢效应明显的特点,支付行业在敏感信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管理方不断将流入的资金投资到高回报的高风险领域,一旦投资失败,出现用户挤兑,银行系统将面临系统风险。

正因如此,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整治力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的部署,2016年7月底前完成开展摸底排查;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2017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390起,对非法金融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各地尚在运营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2902家,专项整治以来共有5074家从业机构退出,不合规业务规模压降4265亿元。对于互联网金融新冒头的违规业务、新领域乱象,监管部门也果断出击、及时管控。据了解,目前国内88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85家代币融资(ICO)平台全部实现无风险退出,在国际上引领了虚拟货币监管取向。大量涉嫌非法从事外汇交易的平台被清理取缔。

“专项整治开展两年来,各部门相互配合,中央和地方相互协调,互联网金融领域无序发展的势头得到扭转,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 

虽然专项整治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会上,潘功胜指出,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其中,P2P(互联网金融点对点网络借贷平台)网络借贷仍是下一阶段互联网金融整治所确定的重点业态之一。根据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其他各领域重点机构应于2018年6月底前,将存量的违规业务化解至零。

央行表示,下一阶段整治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