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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金融创新应该设有边界

发布时间:2018-09-10 分类:趋势研究

近年来,很多一般商品和服务行业都玩起了金融创新。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本介入的速度之快,超出了市场的预期。

在金融创新背景下,大量新产品、新平台不断推出。但众所周知,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金融产品、组织、制度和技术创新,可以提升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另一方面,如果金融创新脱离了实体经济内在需要,规避监管,盲目扩张,大搞资金体内循环和脱实向虚,则容易引发金融风险,最终阻碍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最近被市场热议的长租公寓。中介机构对长租公寓实施金融创新,将简单的租金变成复杂的贷款。在这种模式下,杭州一家长租公寓平台因挪用租房贷款,导致资金链断裂,运营商人去楼空,4000租户面临押金租金的损失。这一事件引发市场极大的关注。

暂且不论长租公寓模式的对错,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一些行业出现了这么一种不好的现象,就是通过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弃实趋虚、弃简趋繁、弃善趋恶,似乎金融创新越复杂就代表着本事越高,越是尖端金融,甚至不少企业出现动机不纯的情况。

金融创新应该要设置边界。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通过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最终实现保值增值。但是,金融创新必须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金融创新变成投机者竞相追逐高额回报的工具,同时对这些创新又没有及时和有效的监督,那么金融过度创新也就走到了它的最后边界。

那么在金融创新的同时又该如何防范风险呢?

首先,金融创新必须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不能让资金脱实向虚。近些年来,一些打着创新旗号的金融机构先后出现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所谓的金融创新脱离实体经济,仅仅是资金的自我循环、自我膨胀。

其次,平衡好金融监管与创新发展的关系。金融监管必须在鼓励有效创新和防范过度创新间寻求合理平衡。

最后,要明确金融创新产品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种类繁多的金融创新产品在满足不同阶层、不同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同时,也增加了消费者挑选产品的难度,一些欺诈性、不公平的条款掩盖了相关机构的义务。因此,金融创新必须明晰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维护市场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利益,引导金融创新去虚向实、去恶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