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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创新不能偏离金融本质

发布时间:2018-09-14 分类:趋势研究

当前,我国金融创新异常活跃,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的交易结构设计日趋复杂,非正规金融领域融资野蛮生长,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并未出现显著提升,而金融市场运行风险更加隐蔽,这已经明显偏离了金融本质。

金融本质是什么?有人说是“调剂资金余缺”,也有人说是“信用与风险转换”,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金融运行万变不离其宗,本质是必须契合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而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内部通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和创造性变革所创造或形成的新事物。金融本质决定了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既要防止实体经济非健康运转,也要警惕金融“脱实入虚”导致风险以隐性方式高度聚集。在鼓励金融创新同时,也要看到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次级房贷金融衍生产品过度创新的结果。基于“有毒”基础资产的金融创新,无论衍生交易结构多科学、多合理、多复杂,都无法真实消除、有效分散基础资产所蕴含的巨大金融风险,反而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以不可控方式高度聚集。

在肯定近年我国金融创新成就同时,也要注意到部分金融创新已经偏离了金融本质。“伪金融创新”已经成为违规经营的代名词,一些金融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幌子,将资金投向于不符合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限制性、受调控行业中,将表内资产转化为表外资产以减少风险资产计提,借助各种形式抽屉协议隐匿风险资产或满足其他监管要求等,其实质是借助“金融创新”幌子来掩盖违规经营的目的,存在很大的欺骗性。

跨市场交叉性金融工具创新出现异化,“受益权”和“收益权”创新是金融市场各种类型特殊目的载体(SPV)的基础,但部分金融机构在相关法律建设滞后环境下有意扩大适用范围,随意指定基础资产创设“受益权”和“收益权”,将一些现行法律法规不允许交易转让的业务,打包成可交易的“受益权”、“收益权”业务,以方便金融同业交易,实则“脱实入虚”,在实体经济之外“空转”,把显性风险隐性化。优先劣后分层结构化设计滥用,广泛存在于银、证、保、期等资产管理产品之中,导致金融风险底数不清,市场整体杠杆放大,风险传染可能性上升,反过来又加剧实体经济波动。民间第三方理财服务、私募基金和互联网金融,能在一定程度填补正规金融领域服务空白,本身没有对错之分,却被不法分子包装成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的工具,非法集资案件和网络贷款平台跑路事件频发,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因此,金融创新必须要坚守金融本质,鼓励金融创新必须要以有效的依法监管为前提。这既需要加快金融法制建设,改变我国金融立法滞后于金融创新的现状,根据金融实务出台相适应的金融法律法规,加大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成本,也需要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培养监管队伍,及时化解处置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