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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成为实体经济推进器

发布时间:2018-10-25 分类:趋势研究

消费金融可以化解供给和需求、生产和消费之间时间差距、购买力差距等阻碍,将社会远期购买力变为即期购买力,解决生产力闲置、购买需求存在而购买力不匹配等问题。

在中国经济转型、为实体经济寻找新的可持续增长内生动力的当下,消费对实体经济的拉动作用愈发重要,而消费金融正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增长的一大推进器。

自2017年以来,消费对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带动作用比重已超过50%,对国内经济增长特别是实体经济贡献作用巨大。

消费积极增长的势头既与经济转型政策有关,也与消费能力、消费观念等挂钩,而在影响消费能力、消费观念的因素中,消费金融作为新的经济模式功不可没,消费金融也在发挥着提速消费增长促进实体经济的推进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两年发布的数据,中国的消费增长势头良好,并且对国内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也愈来愈大。

2018年初,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在2017全年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的划分中,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9.1%,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为32.1%,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8.8%。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已稳居50%的分水岭之上。

虽然国内外的经济环境都在发生着深刻的转型与变化,然而沧海横流之下,更显示出消费对于拉动经济增长中流砥柱般的作用。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消费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上半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8万亿元,同比增长9.4%。

带动市场规模扩张的是消费支出的增加,据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609元,同比名义增长8.8%。消费增长的效果传导到实体经济层面,表现形式就是消费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率增加。2018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为78.5%,与2017年同期相比,最终消费支出贡献率上升14.2个百分点,消费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稳居第一位。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董礼华对此表示,相关数据充分体现了消费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表明消费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引擎。

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社会普遍对“消费支出”发挥着经济运行的“压舱石”“稳定器”作用予以肯定,而如何保持这个“中国经济增长主引擎”持续发挥作用也是一大课题。对此,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离不开消费环节,消费带动国民生产总值及实体经济增长的良好势头也离不开多种因素的共同努力。

消费成为经济“主引擎”的这几年,也正是消费金融快速发展时期,这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消费金融对消费的积极促进作用。有关研究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消费贷款余额已超过3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非房贷类消费贷款余额即消费金融规模约为9万亿元,参照前期增速数据预测,我国非房贷类消费信贷的规模到2020年可达到17万亿元,对消费的带动作用潜力巨大。

有统计显示,2013年至2017年,国民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1%、50.2%、66.4%、64.6%、58.8%,消费已经连续多年充当拉动经济的“主引擎”。进入2018年,在新的形势下人们更多思考如何有力保障这个“主引擎”能量充足、良好运转,消费金融的发展也由此得到更多重视。

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士开始注意到,消费金融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观念转变等具有重要作用。

伴随着消费金融的快速增长,有研究学者指出,消费金融可以化解供给和需求、生产和消费之间时间差距、购买力差距等阻碍,使现时购买力不足的潜在消费者转化为现实消费者,将社会远期购买力变为即期购买力,解决生产力闲置、购买需求存在而购买力不匹配等问题。消费金融有效促进了社会的总供求平衡,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的持续壮大,也进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消费的增长和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消费金融的发展让广大低收入民众有了使用金融手段提升自己现实消费水平的机会。李扬还特别提出,在实体经济、消费、金融的关系中,现在要金融回归本源,应该把金融拉到实体经济中去,消费金融尤其是基于互联网的消费金融正好有利于实现这一点。

从消费金融与实体经济结合实现金融创新的角度来看,央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纪敏则认为,一方面消费金融与实体经济实现了非常紧密的结合;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将其成本和效率优势,以及技术优势体现得非常充分。所以近年来,从金融创新的角度,从技术驱动金融服务进步的角度,消费金融或者说互联网金融当中的消费金融应该说是一个典范。

消费金融以金融创新的方式对拉动消费增长、促进实体经济、保障经济稳定运行的助力作用也获得了决策层和管理层重视和认可。最近,银保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就特别提及:“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适应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提供和改进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显然,监管部门对消费金融的正向支持有利于行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对于监管部门在上述《通知》中所释放的信息,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管理层在有关文件中提出的“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向外释放了消费金融将会大步向前的信号。当前,消费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大的动力源,在消费金融的加码作用下,消费将持续为国民生产总值做出贡献。

在消费金融从功能作用、创新模式等多方面得到认可的情况下,值得欣慰的是,消费金融行业对风险防控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可以预见,一个释放消费潜力、促进产业升级、不断良性发展的消费金融行业将持续为实体经济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