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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是普惠金融重要组成部分

发布时间:2018-11-21 分类:行业资讯

小额信贷是我国普惠金融事业版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最初的农村扶贫工具,现已发展成扶持城乡小微企业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手段,在助力攻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方面发挥出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从1993年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算起,小额信贷在我国的发展已达25年。在这25年里,中国的小额信贷发生了巨大变化,由扶贫的涓涓细流逐步发展成为服务普罗大众和小微实体经济的普惠金融大潮。

实际上,我国小额信贷起源于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的扶贫行动。有小额信贷行业研究专家表示,发展至今,我国小额信贷已经具备了双重价值,即社会目标和金融目标,一方面可以助力扶贫攻坚;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普惠金融的特色。

具体来看,发展至今,小额信贷其业务内容已从单一的小额贷款发展到包括存款、支付、汇兑、保险等综合性的小微金融服务。其从业机构由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的“一枝独秀”发展到农民资金互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竞相参与的“百花齐放”。

如小额贷款公司自2005年兴起之后,通过在县域内发放小额、分散的贷款,以此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的空白。发展至今,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至8000余家,在全国2800多个县(市)中,中东部地区覆盖面已达100%,除西藏外的西部等偏远地区,覆盖率也达90%以上,已成为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助力普惠金融事业的“生力军”。

有业内人士谈到,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小额信贷的技术手段也从手工操作发展到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应用,其理论与政策视野从小额信贷扶贫产品与机理发展到包含宏观法律政策环境、中观基础设施和中介服务、微观金融产品与服务机制的普惠金融体系。这些变化既是新时代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的有效路径,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需认识到的是,虽然我国小额信贷事业发展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就目前而言,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比如,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小额信贷相关的定义模糊且不统一,小额信贷业务的统计调查工作有待完善,对小额信贷机构的金融属性和监管模式存在分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有待提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农民金融知识缺乏、风险意识淡薄,金融科技应用中“数字鸿沟”有待解决等。

专家认为,为了持续推动小额信贷攻坚普惠金融的“最后一公里”,应从多方面着力营造适合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

首先,应推动建立多层次、多类型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尤其需要重视带有社会企业性质的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的金融组织和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与此同时,建立相对独立的普惠金融监管服务体系。加强统分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双层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方面的建设。其次,加强普惠金融基础设施服务的社会化,并加快实施普惠金融双维统计制度,将基于实体经济划分的金融统计方法与基于金融自身业务划分的金融统计方法相结合。

在小额信贷方面,还应继续推动小额信贷纳入规范发展的轨道。比如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以业务实质而非组织形式进行统一监管,为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不吸收公众存款且实质上从事放贷业务的机构提供监管依据,实施严格的牌照管理,统一监管标准,实现监管全覆盖,防止监管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