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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发声 加强大型金融科技公司实体及活动监管

发布时间:2019-03-05 分类:趋势研究

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多地金融监管部门陆续建设大数据风险预警平台和地方金融监管系统,合作技术商中也出现了大型互联网科技公司的身影。大型科技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品牌效应吸引客户,为金融创新和发展提供机遇,同时对金融体系的发展带来冲击和挑战。在各国思考提高对金融科技公司加强监管的同时,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上也需审慎考虑。

大型科技公司涉足金融行业引起了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密切关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组织普遍认为,金融科技发展既给金融业创造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不仅涵盖传统金融的信用风险、系统性风险,还会带来新的信息安全风险,以及监管套利风险,对金融稳定产生挑战。因此,各国监管机构也有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呼吁,要求加强对金融科技实体及其活动监管,强化风险监测,强化监管的国际合作和协调,减少监管套利。

G20认为,技术进步为全球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机遇,但也会对个人、企业乃至政府带来转型和长期的挑战。有观点认为,科技行业凭借其商业和技术优势,再加上金融业务催化,可能会形成寡头垄断,这不仅不利于竞争,甚至还会导致财富集中,加剧不平等的现象。

中国央行两位官员在一次公开论坛上的发言,也反映了中国央行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密切关注。

大型科技公司已进军金融业务,有代表性的如蚂蚁金服和腾讯,他们拥有支付、银行、征信、基金、小贷等等金融业务牌照,已成型互联网金融控股公司。我国正抓紧研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政策,蚂蚁金服是5家模拟金控监管的试点之一。

区别于传统银行机构,当前互联网金控公司尚处监管空白地带,无信息披露和存款准备金要求。混业经营增加了跨风险、跨市场、跨领域传播的可能性。这种经营模式一旦发生问题,将会出现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大型金融科技公司易将不同金融牌照业务交叉,形成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自身的业务生态销售,风险易隐藏或忽视,需要具体分析。

此外,互联网金控公司也面临着关联交易问题。由于金控公司机构复杂,难以清楚了解公司内部各个成员之间的授权关系和管理责任,从而无法准确判断和衡量公司的整体风险。

总之,对大型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越来越多学者和监管者都给与了重视。地方金融监管当局在推进监管创新、防范风险的同时,还需兼顾公平原则,通过加强规则制定应对监管套利,妥善化解金融稳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