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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浴火能否重生

发布时间:2019-03-22 分类:趋势研究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每年3月份“出炉”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总结过去、综合研判、规划部署未来,备受各行各业关注。置身于学习贯彻政府工作报告大背景下,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有利于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维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持续加大推进援引互联网技术在多个领域运用,明确表述在8处以上,例如“互联网+”、“互联网+教育”、“互联网+监管”等等,而互联网金融连续被表述在政府工作报告五次之后首次缺席。纵观其发展脉络,出场和出局绝非偶然。

出场。互联网金融出现2014年、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定位于“促进发展”。其概念首次明确于2015年7月18日由央行牵头、联合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预审服务升级转型,明确了七大新业态,即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智能手机以及相应资费标准的持续下调、速度持续加快,已经并将继续深度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金融创新与时俱进,时不我待。

出局。互联网金融继在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被表述为“规范发展”之后,2017年、2018年被表述为“警惕累积风险”“健全监管制度”。揭开整治互联网金融乱象的标志性文件是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四大领域重点开展整治,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为。对互联网金融从促进发展到开展整治,间隔不足十个月。

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创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月5日“两会”期间,相关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过程中指出,这些年有很多金融乱象,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其实都是非法集资,对老百姓投资理财影响很大,一定要提高警惕。透视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产生的一系列案件,违法者导致自己身陷囹圄害了自己,也给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他人生活等派生了一系列问题。

促进互联网发展的《意见》中,对创新的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七大板块”,明确规定要求遵守现行法律法规。但是,在实务中,一些机构和个人无视法律规定,违法违规操作。

互联网金融近五年来的市场表现,犹如过山车,其中一些个人机构伪创新,在自我伤害的同时,衍生了一系列害他事件。如损害他人财富,扰乱金融、经济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不再直接表述互联网金融,继续采取组合措施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体措施包括扩大信贷规模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动中小银行向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大型银行增强信贷投保能力向制造业发放长期和信用贷款、对大型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规模限定在30%以上、清理规范银行及中介服务、通过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金融机构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明显改善融资紧张状况。

金融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发生很大变化,判断源于以下三点原因:一是对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要求进一步提高,与实体经营交融性发展程度更高;二是金融业进一步开放的力度加大,金融业态更复杂;三是整治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和加强对现实金融机构监管任务繁重,倒逼监管能力提高。基于此,根据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和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从管人和管钱两个维度提出以下思考。

要管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为此,建议采取具体措施:1.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教育,切实负起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并做好金融行业监管的基础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稳妥支持适度创新,积极研究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并采取新措施,适时将涉足金融领域的互联网企业高管纳入监管视野;2.加强对金融机构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管理教育,遵守党和国家廉洁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主动稳妥开展金融创新,有效预防风险;3.加强对涉足金融创新的互联网企业高管纳入监管视野,加强对金融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对具有一定决策权的相关人员的监管、教育,并以此为契机、以他们为纽带带动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活动创新。

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适时动态监管线下线上、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是所有资金流动置于金融机构的监管视野之内。打击非法集资,管住资金是非常重要的抓手和载体。既然说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契机和切点在于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监管创新也有必要加大互联网监管创新思路和举措。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改革措施,故而对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企业事中事故监管和金融等关系国家民生重要行业的监管。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股东出资真实性管理,设定合理门槛。按照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整体安排部署,设立金融机构出资继续保持实缴货币资金,运用技术手段对出资真实性进行系统监管,减少人为的非合规干预。二是业务范围真实性管理,预防违规经营。按照金融机构或者互联网金融机构类型的经营范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督促机构按照所持牌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三是资金流向真实性管理,前移监管关口。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互联网金融只有在汲取违规经营、虚伪创新的前提下,认真整改、退赔损失、稳妥善后,才能在“浴火”之后获得“重生”,才能回归金融机构之林,才能履行金融行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