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趋势研究/金融创新已经进入下半场

金融创新已经进入下半场

发布时间:2019-04-09 分类:趋势研究

今年两会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关于政府鼓励“互联网+”的问题回答中提到,与任何新事物一样,“互联网+”在发展中总会有利有弊。政府对新业态、新模式这几年一直采用的是包容审慎的原则。包容是对新的事物,要允许它发展,对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审慎监管,就是要划出安全底线。

虽然没有直接提到互联网+金融,但显然国家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早期监管也采用了“包容审慎”这个原则。如 2014 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和“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等”。

对监管来说,包容是鼓励创新和尊重市场,但不是放纵某些市场主体肆意妄为。金融业的本质是经营风险,早在 2015 年 7 月,当时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网信办等十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明确了如支付、网络借贷、众筹、基金、保险、信托和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在随后的16、17、 18 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国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存在的风险都有明确的警示,并提出了若干监管工作重点。

如 2016 年报告明确:要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 2017 年报告指出: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 2018 年报告强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

近五年,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在包容金融创新的同时,出台了大量关于金融科技和新金融业态的监管办法。如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网络支付、资产管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助贷等。这些监管办法,其中核心内容就是李克强总理强调的安全底线。

总之,金融创新已经不再是那个打着创新旗号就能干的年代了。教训已经在眼前,为了防范风险,金融业务必须要有严格的准入和应该持牌经营。金融科技要实现自身价值,必须要有核心的技术能力和强大的市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