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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金融科技发展比较

发布时间:2019-07-01 分类:行业资讯

近年来,金融科技迅速崛起,其对传统金融服务行业的效能与用户的使用体验有着显著的促进提升作用。金融科技,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2016年3月提出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金融科技将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技术作为服务金融业的重要手段,旨在延伸金融服务深度、拓宽金融服务广度、改变金融服务的组织形式、提高金融活动的整体效能。

纵观全球,中国与美国金融科技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其发展历程预示着全球金融科技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中美金融科技发展的对比,可从更好地了解发展前沿,以更好地利用金融科技提升金融服务效能。

共性分析

在美国,不少银行机构投资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信贷产品 ;JP Morgan平台合作开发信贷产品和服务等。在中国,阿里巴巴、腾讯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合作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百度与安联保险、高瓴资本联合发起设立了互联网保险公司──百安保险;蚂蚁金服收购国泰保险 60% 的股权,以此帮助阿里巴巴打造线上保险销售平台、进一步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

金融科技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的主要动因:一是两者在业务拓展上具有互补性。具体来说,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筹集资金的成本低,金融核心风险控制能力强,但技术基因不及科技机构,而金融科技机构则在技术上有核心优势,对于跨界联动、快速占据市场需求空白点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两者结合有助于拓展各种应用场景,构建更为完善的金融科技生态圈。

金融科技,虽然可以极大提升服务效能,但其核心仍是风险控制。金融风险也并不会因为技术进步和创新而完全消除金融风险。它在提供跨界联动的金融服务的同时,也会使得金融风险传染性更强、波及面更广、传播速度更快,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

差异比较

美国金融科技创新的主体是初创企业。2016年9月,国际知名金融数据服务提供商Visual Capitalist 的数据显示,在全球现有 27 家估值不低于 10 亿美元的金融科技私营初创企业中,美国有 14 家企业上榜,占比超过一半。虽然美国金融科技公司规模相对较小,但是其数量较多、创新能力较强,成为推动美国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动力源。

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互联网企业巨头。在金融科技领域,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简称“BAT”)既拥有技术、人才、数据、资金等优势,也拥有相对于金融机构更加成熟的互联网市场运营经验,基本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基点,通过跨界联动,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服务体验,建立了“互联网 + 金融”闭环。

在业务属性优势上,美国金融科技发展的优势在于创新与多元,在核心科技方面具有全球领先的竞争优势。比如,区块链技术中最主要的哈希加密算法( SHA256)是由美国国家安全局研发并由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于2001年发布的;云计算是由 Google 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于2006年8月9日在搜索引擎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人工智能是由美国计算机专家约翰·麦卡锡于1956年首次提出的。

反观国内,金融科技在应用层面的创新拓展能力比较强,依托第三方支付的延展优势,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容易开展规模化、市场化应用。一些互联网企业依托网络导流和场景优势,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便捷性,极大地提升了金融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