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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领域发展空间广阔

发布时间:2019-07-10 分类:行业资讯

近年来,多数信托公司不断发力消费金融。截至2018年底,68家信托公司中已有约40家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信托业务,余额已近3000亿元。消费金融本质是小额零售信贷,具有额度小、审批快、无抵押和期限灵活方便等特点,相对于房地产、政信等信托公司传统投资领域,业务特点具有显著差异。信托公司发展消费金融既是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房地产等投资领域去产能和调结构条件下,信托行业寻找新的投资出路必要应对措施,也是对当前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积极响应。

自2015年11月我国正式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实体经济先后经历了卓有成效的“去产能”、“去库存”阶段,宏观层面从“去杠杆”逐步转向“稳杠杆”,而以减税降费、新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一降一补”工作也正持续有力推进。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结构得到显著优化,社会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经济增长模式逐步从过去高速增长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而与此同时,作为实体经济“镜像”的金融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则日益突出,金融系统供给缺陷与结构性错配矛盾仍然严重,低效率金融服务体系正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迈向高质量增长阶段的关键掣肘。在此大背景下,信托公司传统的房地产信托、政信信托和通道类业务等在优质项目寻找和交易对手选择方面都愈发艰难,业务难以为继。信托业务转型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已迫在眉睫,消费金融恰逢其时,成为信托公司业务创新的重要发力点。

消费金融爆发性扩张也引发了诸如滥发高利贷、裸条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文件,对校园贷、网络小额贷款、现金贷业务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落地,对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杠杆、产品嵌套等方面加强约束,间接约束了消费金融平台的资金来源、资金杠杆等。至此,消费融资金融行业进入全面整顿和规范阶段,持牌经营将是发展方向。信托公司作为持牌金融机构,随着消费金融领域监管愈发明晰,发展日趋规范,可期待在消费金融领域有更广阔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