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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普惠金融正处于创新期
发布时间:2019-07-12 分类:行业资讯
中国的普惠金融体系,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已大致经历了萌芽期、发育期、成熟期和创新期四个阶段。如今,中国的普惠金融正处于创新期,其特点是数字普惠金融。在2016年的G20峰会上,数字普惠金融话题成为热点,在会上通过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更是成为数字普惠金融领域首个国际纲领。
尽管普惠金融近年来的发展十分迅速,但仍面临着成本高、效率低、“最后一公里”难以打通、商业可持续性不强等一系列全球性难题。总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结构性矛盾。例如资金一直向城市集中,县及以下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薄弱,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获得的金融服务少等,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依然突出。
二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边界”模糊,形成了一批“大而不能倒”的互联网金融巨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需要有边界。
在如今的数字化时代,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为解决上述难题提供了一条可行的路径。
一是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突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地域限制,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二是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及其他移动终端设备等,向需求者提供金融服务,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三是数字技术降低了金融服务对于物理网点的需求,同时,基于的风控体系进一步降低了与风控的成本。
普惠金融若要真正成为“普及大众、惠及民生”的事业,还需要监管部门加以引导和规范。
首先,针对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乱象,应明晰业务的边界。其次,是做到“五个加强”:加强金融服务牌照管理,规范业务范围;加强功能监管,区别对待存款和非存款类机构,对存款类机构实行审慎性监管;加强行为监管,借鉴股市行为监管的经验,防范“羊群效应”;加强穿透式监管,针对数字技术和金融创新带来的新风险,必须要抓住其业务主线;加强金融监管之间的协调,构建新型的法律与监管体系,使之适应金融市场的发展。然后,需要创新监管实践,可以借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创的“监管沙箱”对创新金融业务进行试验。最后,要发展监管科技,利用数字技术来提升金融能力。
中国金融发展的下一步,是要走出一条有特色的普惠金融之路。我们以前是跟随,现在是突出;以前是借鉴,现在是探索;以前是模仿,现在是创新。当然,要完成这一目标依然任重而道远。